家中备药可以自行解决一些小毛病,省去了往返就医的麻烦,已成为很多市民的居家习惯。宁波这几天昼夜温差较大,天气预报也特别提醒大家谨防感冒。市民王女士身体一直不大好,平时就备了一些感冒药,几天前拿出来一看,发现不少已经过期了。
对于如何处理这些过期药品,王女士还真是说不上来。其实,不了解如何正确处理过期药品的市民并不在少数。一项家庭用药调查显示,我国居民能正确处理过期药品的比例不到20%,有八成居民处理过期药品的做法是扔进垃圾桶。
“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以来,我市药监部门相继开展了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咨询、假劣药品辨别等便民服务措施,其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更是得到了众多市民的欢迎和支持。
但是,记者采访时发现,不少市民日常生活中没有药品回收的自觉意识。“如果不是因为这里可以回收,丢就丢了。”家住江北的张女士承认,自己和周围不少人都缺乏家庭安全用药知识。
浙江省药师协会宁波办事处的王正利说,过期药品有很多危害,不宜直接丢弃。
首先,过期药品容易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药品含有复杂的化学成分,不宜直接丢弃在环境中。”王正利说,药品的销毁需要专业部门实施,市民自行销毁可能因方法不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其次,有些市民将包装完好的过期药品丢弃,别人如果误服就有可能危及生命。王正利说,市民应自觉学习用药安全常识,拒绝随意丢弃过期药品,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此外,有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专门从事药品的制假售假行为,过期药品就是假药原料的重要来源。药监部门表示,不法分子将过期药品重新加工和包装后出售,最终流向消费市场,会造成极大隐患。
市药监局市场处处长陈建荣表示,目前针对家庭过期药品的主要措施就是回收。“回收后的药品将通过专业途径进行统一销毁。”陈建荣介绍,目前,全市有五六百处药品回收点,主要分布在各大社区附近的药店等场所,比如海王星辰、彩虹大药房等。市民如不清楚所在小区附近的药品回收点,可拨打宁波市药监局咨询热线96311查询。
宁波日报见习记者施 超 通讯员任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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