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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优惠券就不给开发票?消费者可举报
稿源: 宁波晚报   2011-09-07 06:55:31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 “我在饭店吃饭,用了一张免费赠券,另外点单也花了钱,可服务员说因为使用了赠券所以另外点的也不能给发票,这是什么霸王条款?”近日,市民王女士通过微博向晚报反映了此事,微博的回复中,不少市民表示自己经常遭遇这样的情况。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王女士。她说,前几天,自己和朋友来到鄞州万达广场的“大丰收鱼庄”聚餐,用了一张免费的鱼锅券,另外又点了些小吃、米饭、饮料等一共支付了62元。结账时,王女士向服务员索要自己额外支付的62元发票,没想到却遭到了拒绝,理由居然是使用了赠券。

  “我没有要赠券的发票,可62元是我自己付的钱,总可以要发票吧?”王女士生气地说。

  “前不久,店方送了我优惠券,然后就不给发票了!”无独有偶,读者崔先生和朋友两人在江北万达的“大丰收鱼庄”消费时,同样在索要发票过程中碰壁,原因是店家赠送了两张面额50元的代金券。“赠券是他们主动给的,怎么能因此剥夺我要发票的合法权益呢?”崔先生说。

  记者致电“大丰收鱼庄”鄞州万达店,店长贺小姐表示,“送优惠券或使用优惠券就不给发票”的规定,是公司总部制定的,同时,公司还有“消费积分优惠”的政策:如果消费者不要发票,就能换得双倍积分。“本来利润就不高,考虑到收益,两种优惠不能同时享受。”

  针对消费者在饭店就餐时使用优惠券后,是否能索要发票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市地方税务局,该局征管处负责发票管理工作的张女士说,不管使用了多少优惠券,消费者只要实际支付了钱,店家就应该开具对应面额的发票。“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开具发票,都属于违法行为。”

  张女士提醒市民,在碰到此类事件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务必保留当日消费菜单、小票等一些有效证据,事后可拨打“税收服务热线”12366进行投诉,或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经查实后,税务部门可按情节轻重,对商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宁波晚报记者 邵隽隽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使用优惠券就不给开发票?消费者可举报

稿源: 宁波晚报 2011-09-07 06:55:31

  中国宁波网讯 “我在饭店吃饭,用了一张免费赠券,另外点单也花了钱,可服务员说因为使用了赠券所以另外点的也不能给发票,这是什么霸王条款?”近日,市民王女士通过微博向晚报反映了此事,微博的回复中,不少市民表示自己经常遭遇这样的情况。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王女士。她说,前几天,自己和朋友来到鄞州万达广场的“大丰收鱼庄”聚餐,用了一张免费的鱼锅券,另外又点了些小吃、米饭、饮料等一共支付了62元。结账时,王女士向服务员索要自己额外支付的62元发票,没想到却遭到了拒绝,理由居然是使用了赠券。

  “我没有要赠券的发票,可62元是我自己付的钱,总可以要发票吧?”王女士生气地说。

  “前不久,店方送了我优惠券,然后就不给发票了!”无独有偶,读者崔先生和朋友两人在江北万达的“大丰收鱼庄”消费时,同样在索要发票过程中碰壁,原因是店家赠送了两张面额50元的代金券。“赠券是他们主动给的,怎么能因此剥夺我要发票的合法权益呢?”崔先生说。

  记者致电“大丰收鱼庄”鄞州万达店,店长贺小姐表示,“送优惠券或使用优惠券就不给发票”的规定,是公司总部制定的,同时,公司还有“消费积分优惠”的政策:如果消费者不要发票,就能换得双倍积分。“本来利润就不高,考虑到收益,两种优惠不能同时享受。”

  针对消费者在饭店就餐时使用优惠券后,是否能索要发票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市地方税务局,该局征管处负责发票管理工作的张女士说,不管使用了多少优惠券,消费者只要实际支付了钱,店家就应该开具对应面额的发票。“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开具发票,都属于违法行为。”

  张女士提醒市民,在碰到此类事件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务必保留当日消费菜单、小票等一些有效证据,事后可拨打“税收服务热线”12366进行投诉,或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经查实后,税务部门可按情节轻重,对商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宁波晚报记者 邵隽隽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