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雷晓芬 通讯员 陈蓉芳)我市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待遇及有关政策有了新变化,土保待遇标准提高,今后每次的调整幅度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挂钩,按高于我市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幅度的20元确定。
今年起,我市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各缴费档待遇标准提高70元,生活补助档提高28元。调整后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为:3档320元每月;4档370元每月;5档420元每月;6档470元每月;生活补助档148元每月。
建立待遇调整联动机制。建立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待遇与该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相挂钩的待遇调整联动机制,今后每次的调整幅度按高于该市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幅度的20元确定,生活补助档按各缴费档调整幅度的40%确定。
调整土保转保人员的缴费补助标准。从2011年5月1日起,土保参保人员转保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对于男50周岁、女40周岁及以上以自由职业者身份逐月缴费期间的补助标准调整为每月120元。
据悉,随着我市新城镇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各地大面积土地被征用,参保被征用人员老保障人数出现新高。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参保20余万人,在保人数14.5万,实际享受人数近1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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