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雷晓芬 通讯员 陈蓉芳)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新政已经在我市施行了四个月。四个月的时间没能让企业和员工好好消化社保新套餐,市社保处仍不时接到企业的“求助”电话:员工不愿缴费,怎么办?
陈小兰是东南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她正为员工不愿缴保费头痛不已。5月以来,公司按照新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政策为员工进行投保,这意味着我市一直以来实行的外来务工人员综合险有了变化,从业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而以前的外来务工人员综合险个人并未缴纳费用,全部由公司缴纳。“有些员工就想不通了,为什么以前不用自己交,现在要自己每个月交92.8元。”陈小兰告诉记者,还有一些年轻人,觉得自己年纪轻,而养老保险只要交满15年,退休后就可以享受,现在不用交,将来再交也不晚。
对外来务工人员而言,社保新政最敏感的地方是:从不用缴费到需缴纳个人账户。原政策规定企业缴费比例为13%,外来务工人员个人不缴费。按照新政,企业和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确定,企业缴费比例从13%下调到1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为什么外来务工人员个人要按8%缴纳养老保险费?这让很多外来务工人员想不通。社保处工作人员指出,《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则规定,从2010年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时,统筹基金12%和职工个人账户8%应同时转移。所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为了今后能够顺畅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此外,按照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只能“转”,不能“退”,转移后,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转入当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在年老时有相应的养老保障。
东南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遭遇的投保尴尬成为我市部分企业的共同经历。但也有些企业在面对员工不愿参保缴费时暗自开心,索性不给员工投保,直接给员工每月200元作为补偿。陈小兰对这种做法感到无奈:“一些想不通的员工就为这200元钱跳到其他企业去了。”
社保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确保共同负责,《社会保险法》明确了其强制性特征。保费强制征缴,而非自愿选择。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参保是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义务,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若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不改正的,处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1-3倍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500-3000元的罚款。
据悉,针对企业拒保现象,我市将对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参保情况进行实地稽核,杜绝退保现象发生。以外来务工人员减员明显的规模以上企业、参保人数和职工实际人数有明显差距的企业、被职工投诉举报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稽查对象,在全市范围内确定70-80家被稽核企业,开展专项稽核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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