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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免征夫妻房产加名契税 节后即可办理
但8月31日前已缴的不退还
稿源: 宁波日报   2011-09-10 09:56: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 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8月31日明确“夫妻房产加名免征契税”政策之后,本地正式执行该项政策的时间,迟迟不明。不过,为此等得心焦的小夫妻们,过完这个中秋小长假就可以免税办理婚前房产加名手续了——市财政局契税征管中心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本市已于昨日起正式执行新政。

  那么,此前为办理婚前房产加名而已缴纳几千元、几万元不等契税,能否在新政策执行后获退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的接线人员对记者表示,这项政策已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于8月31日起执行,因此,在该日期之前缴税办理了加名的,不会获退税;而于8月31日至昨天这段时间里办理了加名手续的市民,则所缴契税应该可获退返。

  由于新政于昨日起执行的消息并不为市民所知,截至昨天下午5时即下班时间,市房产交易中心方面告诉记者,当天没有接到一起夫妻婚前房产加名的办理申请。因此市房产交易中心正式受理这项业务应该是在中秋节过后的下周二。

  “这些天每天都有很多市民来问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免税加名,我们的咨询电话都快被打爆了。”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说。林小姐就是这些天每天打市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电话问这事的市民之一。昨天,记者告知其加名免税新政策已经开始执行的消息后,她声音中满是欣喜:“这下总算可以省掉不少钱了,下周二就去办。”

  据市房产交易中心方面介绍,市民如欲办理夫妻房产证加名的手续,需递交的材料包括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且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属婚后房产加名的,受理后过一个工作日就能领新证;属婚前房产加名的,则受理后需等7个工作日才能办结。

  宁波日报记者程旭辉

编辑: 刘夏妍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免征夫妻房产加名契税 节后即可办理

但8月31日前已缴的不退还

稿源: 宁波日报 2011-09-10 09:56:00

  中国宁波网讯 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8月31日明确“夫妻房产加名免征契税”政策之后,本地正式执行该项政策的时间,迟迟不明。不过,为此等得心焦的小夫妻们,过完这个中秋小长假就可以免税办理婚前房产加名手续了——市财政局契税征管中心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本市已于昨日起正式执行新政。

  那么,此前为办理婚前房产加名而已缴纳几千元、几万元不等契税,能否在新政策执行后获退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的接线人员对记者表示,这项政策已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于8月31日起执行,因此,在该日期之前缴税办理了加名的,不会获退税;而于8月31日至昨天这段时间里办理了加名手续的市民,则所缴契税应该可获退返。

  由于新政于昨日起执行的消息并不为市民所知,截至昨天下午5时即下班时间,市房产交易中心方面告诉记者,当天没有接到一起夫妻婚前房产加名的办理申请。因此市房产交易中心正式受理这项业务应该是在中秋节过后的下周二。

  “这些天每天都有很多市民来问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免税加名,我们的咨询电话都快被打爆了。”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说。林小姐就是这些天每天打市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电话问这事的市民之一。昨天,记者告知其加名免税新政策已经开始执行的消息后,她声音中满是欣喜:“这下总算可以省掉不少钱了,下周二就去办。”

  据市房产交易中心方面介绍,市民如欲办理夫妻房产证加名的手续,需递交的材料包括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且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属婚后房产加名的,受理后过一个工作日就能领新证;属婚前房产加名的,则受理后需等7个工作日才能办结。

  宁波日报记者程旭辉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