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镇海区已于日前建立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始应用于今年第一批21个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管理,实现了污染治理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制度化。据了解,这一指标体系的推出在全省尚属首次。
近年来,镇海区对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项目的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力度不断加大,最近三年该区财政累计投入资金3000万元,对40多个项目进行了补助。但专项资金补助给哪些项目、补助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运行效果如何控制和评价,却一直缺乏详细且操作性强的标准。针对这一问题,镇海区环保、财政两部门从去年起开展了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调研和制定。
试行中的指标体系分项目管理程序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两方面内容。前者规定了项目申报、项目筛选、资金补助计划下达、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项目实施后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相关操作办法;后者对补助项目的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进行考核,按照业务指标85%、财务指标15%的权重进行评分,并依据得分将补助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为优秀、良好或合格,以此作为最终补助的依据。这一内容安排,体现了对补助项目从申报到资金兑现的全过程监管。
这一指标体系对每一环节的操作均作了详细规定,设置了科学合理、分解细致的评价指标,体现了高标准考评和精细化控制的特点。如在项目的选定上采用了量化评分办法,通过科学合理设置准入门槛,使真正符合补助政策的项目进入补助行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了日常督查与季报相结合的做法,确保补助项目始终按照标准实施;在绩效评价时实行了自评与专家组打分相结合的评价办法,按照一定权重对项目的实施运行情况、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以及资金落实等方面指标进行评分,并根据最终得分决定奖励或扣减补助资金。
此外,这一指标体系还引入了第三方中介机构(浙江省环科院)参与全过程操作的做法,强化了重要环节的公示,使得整个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宁波日报记者王量迪 镇海记者站张如新 通讯员尚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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