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对头发花白的老情人在象山法院打官司。女方起诉男方支付近7万元的款项。
女方今年49岁,一直没有结过婚,和男方有个儿子已成年。
女方称,她19岁时,与同在一家工厂上班的男方相识,不久便坠入爱河。男方那时27岁,已有家室妻女,但她还是不顾一切地要和男方在一起,并决心此生非此男不嫁。
男方妻子知道后,为了顾全大局,维持家庭的和睦,不伤及子女,并未大吵大闹。三个人维持着微妙的平衡,男方享受这样的生活状态,一直不提离婚。
女方29岁时,和男方生下了1个儿子。多年来,她一直没有正式的工作,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是靠男方支付。
两人的儿子出生后,女方买了房子并开了一家服装店,前期的资金也大都由男方支付,由此欠下的债务,很多也都是男方帮其归还。
女方36岁时,男方渐渐疏远女方,女方相随多年,见男方还是无意离婚娶她为妻,也心生冷意。此时,女方还有一些债务,她担心男方不再帮她归还,要求男方出具了2份借条、1份欠条,欠条是多年来累计的利息,合计金额6.7万余元。
两人最终分道扬镳,男方果然不再提债务的事情。女方用开服装店赚的钱,还清了这些债务。
10多年来,女方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如今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经济陷入窘迫。无奈之下,女方只得一纸诉状将男方告上法庭,要求其还清借条上所写的借款。“我是怕我死了,这笔钱就更拿不到了。只当留给儿子用的。”
昨天,在象山法院的调解下,男方愿意给付女方5万元,女方表示接受。
通讯员陈彦 东南商报记者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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