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鄞州区出台实施六项补贴和三大保障的财税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铺路搭桥”。
该区《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给予六项补贴:对首次创业项目,可给予一次性2万元至20万元的无偿创业资助。符合条件的首次创业大学生,可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在融资支持方面,对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5万元至25万元不等的小额担保贷款,享受全额贴息补助;首次创业的大学生,可享受到该区大学生创业园3个月到6个月的免费创业见习,参加各类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并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600元或9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给予创业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表彰的优秀创业大学生,区财政将给予50%以内的配套奖励,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可申请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吸纳人数超过5名的,每增加1名鄞州生源大学生,再按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此外,还为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房租补贴、社保补贴等。
该区还出台三项服务措施。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首次创业的大学生可享受注册资本“零首付”,允许大学生用住宅用房登记为经营场地,鼓励大学生在校内从事流动经营等政策。二,拓展创业孵化平台。在办好鄞州区首个大学生创业园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区内重点骨干企业投资创办大学生创业园,对经考核挂牌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在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30%到50%的配套奖励。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成立区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落实辖区内大学生创业事宜。各相关部门拟建立大学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积极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人事代理、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后续跟踪等创业服务,营造激励大学生“勇于创业、理性创业”的良好氛围。
宁波日报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叶明华 王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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