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配件必须有质量保证
维修费不明码标价要受罚
案例
作为有车一族,刘先生对于去年发生的一件事情耿耿于怀,因为他的爱车的排气管有点问题,就去该品牌一家4S店维修;过了几天,他无意中去了一家汽车维修店,经过询问发现,同类问题在维修店的价格和4S店的价格相差了整整一倍。于是他开着车去询问4S店的工作人员,被告知:“价格不同是因为服务层次不同。”实际上,他并没有在4S店享受到更多的服务,为此他郁闷了好一阵。
专家解读:
《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业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承诺、监督电话、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料等事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还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标志牌,公开维修项目、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和配件、材料等价格,公布接车、维修作业、交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投诉处理、赔偿、跟踪服务等制度。”
《条例》指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公开的维修价格合理收取费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与托修人结算维修费用时,材料费与工时费应当分项计算,并出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制的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和税务部门监制的维修发票。”
对“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经营许可证和维修标志牌的;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开维修项目、工时定额、维修质量保证期、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信息”等违规行为,可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维修作业缺项漏项或者虚报维修项目、维修工时及材料费用”等违规行为,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现在,大多数车主只懂开车,对车的维修保养却一窍不通,各种维修价格和工时费更是一头雾水。”专家指出,新规定正是针对修车收费不透明的现状提出了这些要求。由于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公布了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消费者可以先行查询,保证放心透明修车。
采购配件要“追根溯源”
使用伪劣配件最高罚5000元
案例:
近日,家住东钱湖的杨先生向记者反映,他的一辆雪佛兰轿车在一次事故中不小心撞坏了保险杠,在把车送到江北区一家4S店进行维修时,店方给车更换了一根新的保险杠。但三个月后又一次偶然的擦碰事故后,他发现新换的保险杠出现大片掉漆现象,而令其不解的是,在掉漆后的保险杠上又露出了一层白色的底漆。为此,杨先生把车开到一家有熟人的汽车维修厂去查看,新换保险杠被认为很可能是旧的保险杠被刷上新漆后“以旧换新”了。
专家解读:
配件质量一直是困扰消费者的一大难题。维修工“狸猫换太子”,将假配件以真配件的价格出售,这是车主在修车过程中最头疼的问题。因此,《条例》规定“托修人对机动车维修所使用的配件、材料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
同时,《条例》要求维修企业应建立采购登记制度,从哪里买来、什么时间买的、供应商名称等全都要求记录在案。“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配件、材料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和出库登记制度,记录配件、材料的进货日期、供应商名称及地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适用车型、产品合格证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内容,并按规定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凭证。”
零件只是小问题,却说必须更换新的。而更换下来的零件,则被翻新后再卖给其他车主。这往往会成为维修厂的又一笔“收入”。
《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分别标识配件的生产厂商、产地和价格。使用旧配件或者修复配件的,应当征得托修人的书面同意。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更换下的配件、总成予以登记,并交托修人自行处理。如果未征得托修人书面同意使用旧配件或者修复配件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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