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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前建高楼 “老娘舅”调解一波三折
稿源: 宁波日报   2011-09-15 07:36:01报料热线:81850000

  谈起前不久调解的一起居民与房屋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北仑新碶街道杜鹃社区的周卫华感到挺欣慰。这起涉及到当地50多户居民、一波三折的群体性事件,最终在社区层面得到妥善解决。

  矛盾缘起:

  建高楼,噪音扰民

  几年前,一家单位要在辖区一块空地上盖一幢20多层的办公大楼。紧挨着这块空地有两幢上世纪70年代建的居民楼,楼里住着54户人家。造房子要打桩,50多户居民觉得施工噪音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于是,居民们跑到工地交涉,也不知是谁还把工地的电闸给拉掉了。建设单位和居民发生了争执,双方各不相让,矛盾越闹越大。

  居民们向社区反映,周卫华让大家选出代表,然后又叫来了建设单位代表,请双方坐下来商谈。商谈结果,建设单位答应每天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之间不打桩施工;至于此前给大家带来的影响,他们愿意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偿。至此,因噪音引发的矛盾得到解决。

  风波又起:

  民房倾斜赔了170万

  噪音的问题解决后,风波又起。

  由于两幢居民楼造得较早,旁边的高楼建起后,居民楼出现了倾斜、开裂等现象。这下居民们又担心了,找到“老娘舅”周卫华反映情况。

  周卫华一听,马上和建设单位取得联系,又请来房管处安监科的工作人员,走访居民家庭,检测房子受损情况。最后还请来评估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房子倾斜、开裂等受损情况予以评估。做完这些工作,周卫华再次召集矛盾双方商谈,最终建设单位同意一次性补偿170万元。这些钱由建设单位交到社区,再由社区根据居民房的受损程度,全部发放到居民手中。由于经鉴定后房子不属于危房,受损又得到了补偿,居民们感到比较满意。

  一波三折:

  解决排污和光照问题

  两次调解取得成功,周卫华心里蛮开心。然而,这事还没完。

  办公大楼造好后不久,居民们又来找周卫华“诉苦”了。

  “以前我们家前面很开阔,太阳从早晒到晚;如今大楼一造,我们家照不到阳光了。”居民钱大妈的话代表了许多人的意见。

  “居民楼造得早,因为靠近河边,当初就没有建排水系统,居民生活废水都通过地面的沟流到河里去。现在大楼一造,排水沟都堵塞了,这可怎么办呀?”居民们提出了第二个问题。

  对此,周卫华一个一个予以解决。

  首先就居民“采光权”的事,经过询问相关专家,周卫华了解到国家有个规定:以冬至及大寒两日当天的光照时间为依据,如果居民家一天的光照时间不到两小时,那么这户人家的“采光权”就受到了影响。周卫华请专业人员对54户人家调查后发现,最短的光照时间也在4个小时以上。于是“采光权”的事就不是问题了。

  关于污水排放,周卫华和居民代表一起和大楼建设单位再次商谈,建设单位同意由他们出资,请市政部门专门在居民楼下面建设污水排放系统,问题最后得到了彻底解决。

  老娘舅点评:

  大楼造了三年,建设单位和居民之间的矛盾相伴了三年,所以调解工作也跟着做了三年。这样一起涉及多家居民生活的纠纷,如果矛盾不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解决,没准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生活中我们要善于换位思考:造房子哪能不发出音响?睡觉时突然被“嘭!嘭!”的打桩声吵醒,谁又不郁闷?双方换位一想,就会平下心来。 

  (栏目主持:黄 琼) 

  宁波日报记者 冯小平 北仑记者站 陈未鸣 通讯员 陈 红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居民楼前建高楼 “老娘舅”调解一波三折

稿源: 宁波日报 2011-09-15 07:36:01

  谈起前不久调解的一起居民与房屋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北仑新碶街道杜鹃社区的周卫华感到挺欣慰。这起涉及到当地50多户居民、一波三折的群体性事件,最终在社区层面得到妥善解决。

  矛盾缘起:

  建高楼,噪音扰民

  几年前,一家单位要在辖区一块空地上盖一幢20多层的办公大楼。紧挨着这块空地有两幢上世纪70年代建的居民楼,楼里住着54户人家。造房子要打桩,50多户居民觉得施工噪音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于是,居民们跑到工地交涉,也不知是谁还把工地的电闸给拉掉了。建设单位和居民发生了争执,双方各不相让,矛盾越闹越大。

  居民们向社区反映,周卫华让大家选出代表,然后又叫来了建设单位代表,请双方坐下来商谈。商谈结果,建设单位答应每天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之间不打桩施工;至于此前给大家带来的影响,他们愿意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偿。至此,因噪音引发的矛盾得到解决。

  风波又起:

  民房倾斜赔了170万

  噪音的问题解决后,风波又起。

  由于两幢居民楼造得较早,旁边的高楼建起后,居民楼出现了倾斜、开裂等现象。这下居民们又担心了,找到“老娘舅”周卫华反映情况。

  周卫华一听,马上和建设单位取得联系,又请来房管处安监科的工作人员,走访居民家庭,检测房子受损情况。最后还请来评估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房子倾斜、开裂等受损情况予以评估。做完这些工作,周卫华再次召集矛盾双方商谈,最终建设单位同意一次性补偿170万元。这些钱由建设单位交到社区,再由社区根据居民房的受损程度,全部发放到居民手中。由于经鉴定后房子不属于危房,受损又得到了补偿,居民们感到比较满意。

  一波三折:

  解决排污和光照问题

  两次调解取得成功,周卫华心里蛮开心。然而,这事还没完。

  办公大楼造好后不久,居民们又来找周卫华“诉苦”了。

  “以前我们家前面很开阔,太阳从早晒到晚;如今大楼一造,我们家照不到阳光了。”居民钱大妈的话代表了许多人的意见。

  “居民楼造得早,因为靠近河边,当初就没有建排水系统,居民生活废水都通过地面的沟流到河里去。现在大楼一造,排水沟都堵塞了,这可怎么办呀?”居民们提出了第二个问题。

  对此,周卫华一个一个予以解决。

  首先就居民“采光权”的事,经过询问相关专家,周卫华了解到国家有个规定:以冬至及大寒两日当天的光照时间为依据,如果居民家一天的光照时间不到两小时,那么这户人家的“采光权”就受到了影响。周卫华请专业人员对54户人家调查后发现,最短的光照时间也在4个小时以上。于是“采光权”的事就不是问题了。

  关于污水排放,周卫华和居民代表一起和大楼建设单位再次商谈,建设单位同意由他们出资,请市政部门专门在居民楼下面建设污水排放系统,问题最后得到了彻底解决。

  老娘舅点评:

  大楼造了三年,建设单位和居民之间的矛盾相伴了三年,所以调解工作也跟着做了三年。这样一起涉及多家居民生活的纠纷,如果矛盾不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解决,没准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生活中我们要善于换位思考:造房子哪能不发出音响?睡觉时突然被“嘭!嘭!”的打桩声吵醒,谁又不郁闷?双方换位一想,就会平下心来。 

  (栏目主持:黄 琼) 

  宁波日报记者 冯小平 北仑记者站 陈未鸣 通讯员 陈 红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