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蓉,象山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她手头一直保存着一封感谢信,满满三页纸。信是今年8月初收到的,署名“一个曾经犯罪孩子的父亲”。
每次看到这封沉甸甸而又充满温馨的信,赵蓉就会想起自己曾经审判过的3名外地失足少年,他们当时都只有17岁。
彝族少年的新生
这3名少年中,有一名彝族少年拉布(化名)。拉布没有上过学,平时和父亲相依为命。13岁那年,他跟着几个同乡出来,从此一直在外打工流浪。
今年5月,他和一个工友来到象山,却不幸走散,身上仅有的几百元钱也很快花光。5月22日晚上,饥饿难耐的他抢了一个单身女子的挎包,没走出几步就被周围的群众抓住,扭送到了派出所。
由于联系不上拉布的父亲,象山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一方面聘请了象山关工委陈主任担任拉布的“合适成年人”,陪拉布出庭参加诉讼,进行全程的安抚教育,让他体会到家的温暖;另一方面,为他指定了辩护律师张律师。张律师听闻拉布的身世后十分同情,就想方设法为其联系了一家帮教企业,并为其担保。
当庭释放后,陈主任、张律师以及帮教企业的老板周阿姨,一道带着拉布去看守所办好手续,当晚将他安排在一家宾馆住宿,“好好洗个澡,睡一觉,明天来接你去上班。”
面对热情有心的周阿姨,普通话并不流利的拉布连声道谢。
“你看这么多人都在帮你,以后一定要吸取教训,安心在这里生活工作,再慢慢地找父亲。”法官语重心长的一番话,让拉布郑重地点了点头。
家长写来感谢信
另一名少年小米(化名)是江西人。写来感谢信的,是他的父亲老徐。
2004年,小米跟随父母来到象山生活学习,就读于当地一所民工子弟学校。因为与学校老师发生矛盾,小米小学毕业后就没再上学。父母忙于生计,也顾不上他。
后来,小米结识了一伙社会闲散青年,整日混迹其中。2009年9月和10月,小米因盗窃先后被象山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12日,但因年龄小,未予执行。2010年10月,小米又和其他伙伴一起偷了两辆电动车,价值3000余元,终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父亲老徐对儿子犯的事极其痛心,也为自己与妻子平日里疏于管教而懊悔不已。
今年5月上旬,小米被释放回家。本来是件好事,老徐夫妇却高兴不起来,担心儿子年纪轻轻就有犯罪记录,以后怎么办?而小米出狱后,也很消沉,在家什么也不愿干,更不要说出去工作。
没想到,法院没有忘记小米,在今年六一前夕,特意请了小米去帮忙,之后还帮他联系好了上班的地方。
“一路阳光”帮教新模式
还有一名少年叫小来(化名)是广西人,从小在家乡随爷爷奶奶一道生活。
2007年,小来被父母接到象山,并在当地学校就读,不久后辍学,整日在外游手好闲。
2009年8月的一天,他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平日里一道玩的小李刺成重伤。小来被取保候审后,家里人凑了近两万元赔偿小李,并取得了小李的谅解。但害怕受到刑事处罚的小来偷偷逃回了广西,2010年9月被广西警方抓获,并移送给了象山警方。
小来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实施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又自愿认罪,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得知小来的父母都在当地一家较大规模的企业上班,法院联系了该企业老板,说明情况,最终企业愿意落实帮教措施。考虑到有较好的帮教条件,法院对小来适用了缓刑。
让这几名外地少年受益的,是象山法院今年新推出的一项工程,叫“一路阳光”。“一路阳光”就是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帮助外地失足少年。
“我们法院只是牵个头,具体落实起来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也希望能持之以恒的做下去,为那些一时失足的外地青少年重回社会铺一条路。”赵蓉说。
记者王霞开通讯员林晓文/摄
感谢信部分内容:
六一节的时候,赵法官打电话给我,说有个献爱心活动,让孩子到法院帮忙。后来孩子回来以后,知道法院把他叫去是为民工子弟学校献爱心,他身上还穿着一件标有爱心的汗衫和帽子。他很高兴,说记者还采访过他。我想,象山法院的法官对我们外来人员真好。
后来我孩子没找到工作,心里很烦,就给赵法官发了一条短信,说孩子没有工作心烦。三天后,赵法官打电话给我,说有一份工作。
到了法院,当时还有两位老同志,后来才知道是关工委的陈主任和张阿姨,张阿姨的儿子在石浦当车间主任。当天下午天气很热,我们6个人挤在法院的车里,把孩子送到石浦。张阿姨再三嘱咐她儿子要好好照顾我的小孩。孩子在工厂,第一个月的工资有1600元,我们很高兴,孩子也高兴。到家后还主动帮他妈妈打扫卫生。我觉得他真的长大了。
我很感谢赵法官和关工委的同志没有把孩子当成犯人看,而是处处为他着想。我也很感谢你们象山的企业给我们提供了赚钱的机会。我们愿在象山继续生活下去。
一个曾经犯罪孩子的父亲徐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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