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部署,省委干部考察组于9月15日起至11月上旬,对宁波市级领导班子进行换届考察。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发布考察工作预告如下:
一、考察工作任务
1、对现任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成员,法检“两长”,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市、区)党政正职进行全面考察。
2、对新一届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法检“两长”、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拟新进人选以及县(市、区)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进行推荐考察。
3、研究提出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初步意见。
4、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检查。
二、考察组成员
三、考察工作承诺
1、坚持党性原则。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坚决杜绝违反职业道德和有损考察组形象的言行,决不借考察之机谋取任何私利。
2、严格程序要求。自觉按照换届考察工作要求,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地做好每一环节工作,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3、坚持公道正派。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考察评价干部,决不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不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
4、严守换届纪律。自觉按照中纪委、中组部“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和省委组织部“5个不”等纪律要求开展换届考察工作,对考察期间了解掌握的有关信息和情况,以及谈话人所谈内容守口如瓶,决不向外泄漏。
5、带头创先争优。自觉把做好换届考察工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实践,以考察工作的成效检验创先争优的实效,让组织放心,让党员干部认可,让人民群众满意。
6、诚恳接受监督。欢迎谈话对象、考察对象及社会各界对考察工作进行监督。
考察组驻地:市委党校内的南都宾馆(恒春街75号);邮编:315012。考察组受理电话:15988610026;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举报电话:0571-1238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考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省委赴宁波市干部考察组201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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