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和君
快乐慈善与慈善快乐,乍看是同义反复,却有些区别。快乐慈善是慈善机构工作人员近年来常挂在嘴上的,意思是这项工作很崇高,却越来越难。尤其募集因为难,有时也烦。烦与难总是相联的。因此,也要有快乐的氛围以排忧解难。慈善快乐主要指捐赠人的乐善好施,以做慈善为快乐。
先说快乐慈善。若想快乐地做慈善,首先要有一种境界。品格高尚的人,他所要关心与救助的是广大的需要帮助的普通群众,即通常讲的弱势群体。这种境界在党的宗旨里明确地写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次是一种心态,要淡泊明志。自古就有不为名利奔跑的人,何不向他们学习,不追求一已之利,也不计回报多少。再次,要有奉献精神,有了较高的境界与较好的心态,这种体现慈善职业道德的奉献精神会油然而生。至于营造较好的社会与舆论环境,既靠我们出色的工作业绩,也指望有关部门配合支持。主要矛盾还在于我们自身。
慈善快乐是慈善的主体,即捐赠人和受助者都有一种轻松快乐的感觉。我们的“一日捐”已搞了多年,捐出一天的工资或干一天义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一日捐”只是一种倡导,它没有指标,也没有限制起码应交多少钱。尽管如此,由于此项活动有了点历史,缺乏了新意,有些人不免也提些意见:“又要一日捐了”。言外之意,颇有点厌烦。与我们“一日捐”不同的是,有的地方搞指标摊派。9月初,媒体报道湖南长沙县发文强调“一日一元捐”活动,也就是一天捐一元钱,一年就是365元,去年又 提高到400元,并在中小学都这样收取。群众议论纷纷,认为慈善不是讲自愿吗,怎么强制摊派呢?这样的慈善一定不太快乐。
一般地讲,捐赠人快乐必须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让他们看到自己的每一元钱到底用在何处,及时地公布救助项目是个好办法。对于定向救助的赞助人,邀请他们亲自参加某种仪式,并以文字、图片的形式加以记录送达本人,这对于捐赠人无疑是快乐的记忆与回报。受助者的快乐除了解决实际困难外,最重要的是得到尊重。过去农村开大会,集体发放救助物资,大多数人有份,也无所谓隐私和尊重。现在讲“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内部要严格把关,涉及个人隐私的,不能公开披露。尤其儿童疾病治愈后见报的,一般不提姓名,以保护儿童健康成长。无论老幼,受助者从人格上得到最大的关爱,这快乐程度定不差于物质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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