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婷婷 通讯员 李倩倩
为赚取差价,两名不法分子竟伪造正规公司的代理商身份,并制造“山寨名牌”。近日,程某、肖某两人均被市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分别处罚金14万元和7万元。另外,涉案的被告单位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也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罚金14万元。
2008年7月,湖北人肖某在上海注册了一家服饰有限公司。去年6月,为赚取一点差价,他私刻了我市著名企业——罗蒙集团的公章,并伪造了一份授权委托书,给自己公司冠上了“罗蒙上海代理商”的头衔。之后便以此与江苏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团体服装订购合同,承接定做“罗蒙”品牌男女短袖衬衫598件,西裤、西裙598条。
合同签订后,肖某将其中的衬衫下单给“真罗蒙”定做,而将西裤、西裙部分的订单委托程某去进行“外加工”。然而,程某却擅自将西裤、西裙交给了温州一家服装加工厂生产。
距程某交货还有三四天时,肖某前往查看,这才发现程某另找了其他工厂制衣。肖某惊讶之余,暗暗盘算:让温州的这家小工厂生产,成本肯定要比去“罗蒙”定做便宜,反正自己赚的也是其中的差价,索性要求程某制作假冒的“ROMAN”(罗蒙)商标标识,并贴在西裙、西裤上,然后直接将这些假货交付给了江苏公司。
事后江苏公司并未察觉,同年8月,其又向肖某公司补单订购“罗蒙”品牌衬衫196件,西裤、西裙196条。肖某运用相同手段,将西裤、西裙下单给温州这家工厂生产,并从上海一家绣花厂定做了一批假冒的“ROMAN”商标标识贴上,再次交货。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今年7月,罗蒙集团接到一个匿名电话,有人举报了肖某的假冒行为。罗蒙集团立即联系了肖某,随后报了案。程某听闻后也及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查,以上两次假冒罗蒙商标的西裤、西裙实际销售额共计261600元。罗蒙集团除了有形的经济影响,其商标权更是受到了无形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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