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士8月初买了6张水上乐园的门票,票上没有截止日期,但最近她计划去游玩的时候,被告知早在9月初就截止了。“总价350多元的门票成了废纸,想退票或是更换明年的门票也不行。”昨天,赵女士拨打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反映此事。
赵女士说,她手里的门票是奉化西溪水韵游乐有限公司的票。家里早就计划去水上乐园玩玩,所以8月初在平安大厦内的一家票务中心购买了6张门票,总计350多元。票务员当时称,该票没有截止日期,一直有效。
8月22日,她按照票面上的联系电话,致电这家游乐公司,询问开放时间,准备次日全家去游玩,却被告知“已经截止了”。她心中一惊,再联系当初售票给她的票务中心。对方了解情况后也说,今年用不成了,明年还可以接着使用。
赵女士当时对这一说法信以为真。上周五,她正好出差经过奉化的这家游乐公司,再次问起此事。对方告诉她,下一年的门票要涨价,而且会改版,所以今年的票券不可能再继续使用。
当赵女士提及能否退票时,对方一口回绝了,称票不是在该公司窗口买的,要退票需联系票务中心。而赵女士再次找到票务中心时,票务员也很为难,说退票意味着他们亏本,他们不愿退票。
昨天,记者联系上奉化西溪水韵游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说,票上确实没有注明截止日期。水上项目有季节性,天凉了就没人玩了,今年是在9月4日截止的。这一点,各售票窗口和代理点都应该给游客交待清楚的。
记者注意到,公司告诉记者与答复赵女士的截止时间是不同的,相差了两个星期!记者提及赵女士的退款要求,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和宁波的代理点是合作关系,双方今年的账目已经结清,合作也已解除,再加上票不是在该公司窗口买的,所以无法为赵女士退票。
记者再联系宁波代理点的票务员周小姐。她坚持称,当时在售票时就给赵女士解释清楚了,最好在9月前消费掉。但今年情况有些特殊,游乐公司明年要涨价、改版,票也无法继续使用,所以这个损失需赵女士自己承担。
昨天,浙江蓝泓律师事务所张炜律师就此认为,由于票券上未标明使用期限,那么,持票人就可以要求游乐公司向自己提供服务。至于公司或代售点就该票使用是否尽到说明义务的纠纷,不应影响到持票者对该票的使用,除非他们能举证证明已经尽到对持票者的说明义务。
宁波晚报记者 马涛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