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无论是乡镇主导、村集体主导,还是农民联建,农房“两改”所需资金缺口很大。如何破解资金不足的难题,我市各地积极探索创新投融资机制,合力念好“贷、融、补、减”四字经,使农房“两改”如虎添翼。
“贷”,就是加大信贷支持。积极搭建平台,助推银企、银镇合作。去年我市通过举办银企对接活动,授信签约资金达53.4亿元。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农房建设项目,与地方开展战略合作,扩大项目贷款额和金融服务内容。市、县两级政府按银行业金融机构农业贷款额度的1%给予风险补偿。拓展农村建房购房有效抵押物权的担保范围,各地相继制订了“多权一房”抵(质)押贷款办法和农村住房按揭贷款实施办法。到去年末,我市各金融机构发放农房“两改”的贷款余额为43.7亿元,去年累计发放贷款27.52亿元。农房抵押贷款累计发放1.60亿元。
“融”,就是创新投融资主体。各试点镇加快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设置。各地普遍成立或重组了城镇投资公司等投融资平台,注入更多的资金和资产,增强投融资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或村集体,建立国有独资或股份制农村住房建设投资公司,各县(市)区和大多数镇(乡、街道)及实施农房项目建设的村都成立了农房建设投资公司。各地还尝试和深化合作共建代建模式。
“补”,就是政府财政补助引导。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优先安排用于农村集中建房的补助。明确在奉化、宁海、象山的市级转移资金中每年各拿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水库库区中的山区以及海岛移民安置等建房补助。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项目补助,市级已累计下拨农村住房制度改革项目专项补助1亿元。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用于欠发达地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每户补助1万元。农村住房改建后的节余土地出让后净收益全额返还。市财政设立了每年1000万元的卫星城市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去年主要用于卫星城市试点镇的规划经费补助。
“减”,就是切实减免各类规费。
此外,江北区对实施农房制度改革的村,在区政府明确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对其村民安置后多余的农民公寓,由地方政府统一实行政策性调剂,主要用于周边改建农户、住房困难农民的安排,避免乱卖乱买,达到资金总体平衡。鄞州区成为全省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第一个新建面积超千万、投资超百亿的县(市)区。
宁波日报记者朱军备 通讯员贾红军 王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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