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胡启敏 通讯员 冯筏 李倩倩)醉驾入刑以来,摩托车主酒驾肇事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日前,市人民法院判决3起摩托车醉驾案,为广大市民敲响了安全警钟。
9月16日,市人民法院判决3起危险驾驶案件,均系摩托车所致。5月2日晚,江某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由萧王庙街道棠云潘岙出发开往溪口,途中车头与路边隔离栏相撞,造成江某本人受伤。经检验,江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185毫克。无独有偶,5月27日晚,张某无证且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东环南路非机动车道内时,车头与相对方向驶来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上两人受伤。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经检验为每百毫升109.7毫克。6月28日晚,陈某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山路蓝天宾馆旁时,由于疏忽大意,车头与一轿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经检验为每百毫升99.6毫克。三起案件的被告人均被判处拘役。
采访中,被告人纷纷表示“没意识到摩托酒驾也要受刑”,“喝酒已经过了好一会,应该不会被检测出来”……法制意识淡薄和侥幸心理成为摩托车车主醉驾的主要原因。市人民法院提醒市民,并不只有汽车驾驶员酒驾要入刑,摩托车作为机动车辆,同样是规制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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