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通讯员张三 吕 辉)金丰阳光居民期盼已久的小区属地管理,将在10月份成为现实。笔者日前从蛟川街道获悉,自10月1日起,该小区将由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移交蛟川街道管理。届时,我区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小区——金丰阳光将有自己的“新娘家”。
金丰阳光是我区最早的一批经济适用房安置小区。自2006年建成投用以来,因无社区居委会可以依托、无独立业主委员会监督,只是由建设方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委托四方物业公司管理。由于缺少必要监督,小区在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修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召华日前实地调研,现场办公,要求“将部门管理改为属地管理,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组建好小区业主委员会,提高主人翁意识”。蛟川街道迅速行动,由街道党工委书记牵头,会同建交、城建等部门与物业、社区的有关负责人,实地查看小区环境、设施,并就小区物业整治召开座谈会,确立整治方案。
根据方案,针对小区外部环境脏乱差的现状,按照持续性物业管理要求,由街道牵头,抓紧做好公共设施维修、小区绿化补种、规范有序停车、加强保安力量等工作,尽快使小区环境有所改观。同时,加快筹建银凤大社区,将小区纳入社区管理,依托将来的银凤社区,适时组建金丰阳光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由街道牵头,会同区住保办、公安、城管、法院等部门,入户摸底,根据摸排结果,规范出租户的出租行为,对确不符合入住条件的住户,呈报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执行退出机制和惩罚措施,还金丰阳光小区和谐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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