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市消保委发布了汽车4S店销售及售后服务调查报告,报告显示仅三成4S店使用工商部门示范合同文本,而在最主要的维修服务上,大部分消费者感觉4S店工作有待提高。
据悉本次问卷调查涉及销售服务、车辆保险、维修服务等3大方面的39个项目。截至7月30日,共发放问卷2500份,收回有效问卷2365份,回收率为94.6%。
消费者对经营者在整个交易流程、交车过程中总体比较满意。销售服务方面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合同签订不规范,仅31%的经营者使用了工商部门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49.2%为商家自行制定合同;13.8.%为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6%没有签订合同。二是提车时设置障碍,变相加价。41%的消费者遇到过提车时另行加价、被要求在4S店装饰及办理保险等。48.6%的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遭遇诱导式保险。
服务评价方面,4S店的硬件设施、人员素质以及服务流程的评价普遍处于中上水平。而在维修费用、维修速度、维修质量以及配件的评价上,均只有三成左右的消费者表示满意,七成以上的消费者对感觉一般甚至不好。
维修费用方面,消费者对收费不满意的依次为配件价格高,工时费单价高,多算工时数,增加不必要的服务。维修速度不好的占5.4%。对维修质量评价,认为一般的占59.2%;不好的占6.2%。
配件供应总体评价方面,35.1%认为好;58.3%认为一般;6.6%认为不好。22.6%的人在修理过程中被使用不满意零配件。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消保委建议出台“汽车三包”。
东南商报记者 周雁 通讯员 葛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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