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闰
昨天下午,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宁波免费停车位大约有10000个,有4000个将改成咪表停车位。“免费改收费,是为了规范停车秩序,利用经济杠杆以给市民腾出更多的停车位来。”该负责人说。(据9月22日《宁波晚报》)
事实上,无论是将免费停车位改成收费停车位,还是提高停车费,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毕竟,当今社会汽车保有量激增,停车位短缺是不争的事实。用价格杠杆调节供需矛盾,无可非议。道路、公共停车位或停车场,均属于社会资源,有车族占用公共资源,理应支付成本。在当前“调整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等缓解停车难的治本之策还“远水救不了近火”时,“免费”改“收费”的确是可以尝试的“微控”方案之一。
但是,即使这一举措真正实施了,我们也不能把目光仅仅停留在规范停车秩序这点小小的收益上,而是要从最终目标上把握,着眼于通过此举形成一系列“连锁反应”。虽然停车需要付费的事实难以改变,但我们希望,政府部门能用好价格杠杆的另一端,以质优价廉吸引更多市民选乘公共交通,让公交车票再便宜些、线路再合理些、班次再密集些、环境再舒适些。试想,有朝一日,当坐公交车比开私家车还便利实惠时,我们还会对私家车“情有独钟”吗?
我们还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建立一种机制,统一安排部分广场、单位、学校、体育馆等拥有停车位置的场所在夜间有偿对外开放,以此缓解社会停车压力,并为产权单位提供新的创收渠道。
我们更希望,政府部门能考虑“限制公车使用”这一民生诉求。众所周知,城市交通拥堵、停车矛盾尖锐,公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方面,公车数量庞大;另一方面,公车缺乏成本约束,使用上无节制。可以预见,如果我们能从限制公车使用频率和减少公车数量上下功夫,或许就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并为私家车树立一个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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