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市民陈某已有近8年的客车驾驶经验,最近却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交警大队临山中队查获。9月19日,陈某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承担十年内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后果。
据临山中队中队长朱权介绍,陈某是市公路运输有限公司的一名客运驾驶员,跑余姚-上虞的线路。9月7日晚,陈某送走最后一名乘客后,便开着空车和朋友一起去吃饭。席间,陈某喝了一些酒。饭后,醉醺醺的陈某明知酒后不能驾车,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了。21时许,当陈某驾驶车辆行至临山镇十字路口时,与一辆黑色本田汽车发生刮擦。临山中队的民警到现场后,发现陈某一身酒气,有酒后驾驶的嫌疑,当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陈某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为112mg/100ml,初步判定陈某属于醉酒驾驶。后来,民警又将陈某送至市第四人民医院提取血液样本,经宁波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测,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3.5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
目前,此案已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记者 陈周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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