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为了1万余元借款,老父将女儿告上法院。虽然案件作出了判决,金钱却给亲情划上了一道“伤痕”。
奉化江口街道的老王年届7旬,因与妻子不和,多年前夫妻两人就已分居。女儿小王同妈妈亲,跟父亲关系比较冷淡。
2008年,小王与丈夫离异。两年后,年仅26岁的小王被确诊患上了乳腺癌,开始住院治疗。
治病需要大笔医疗费,老王为救女儿性命,放下了以往的不愉快,四处奔走借钱,并把自己多年的积蓄12320元拿了出来。
亲父女,明算账。老王让女儿出具了借条,写明等小王的承包土地被征用后,用征用款来归还。
动完手术后,小王搬去和母亲一同居住,其间仍需接受后续治疗。
今年2月,村里土地征用工作完成,小王拿到了39200元征用款。老王遂要求女儿还钱,小王却推三阻四,迟迟不肯归还。
老王无奈,最后到法院起诉女儿,要求还债。
法院工作人员前往送达材料时,获悉小王正在上海一家医疗机构诊治,就委托母亲方女士向小王告知并转交材料。方女士确认,小王已收到材料并表明会按时到庭。
日前,奉化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可只有父亲老王一人到庭。小王在法院传唤下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官遂依法作出缺席判决,要求小王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欠款12320元。
尽管案子判了,法官却颇多感慨:为了1万多元钱,父女对簿公堂,有点不值。处理家庭关系是一门学问,彼此多点沟通多点关怀,亲人之间没有迈不过去的“坎”。
宁波日报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冯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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