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刚买了新车,就碰上急事。等着用钱的小金决定忍痛割爱,先把新买的马自达6抵出去,等手头宽裕了再“赎”回来。如意算盘拨得响,可想赎的时候,他却被告上了宁海法院。
今年3月,小金找来小薛,两人签订一份《车辆买卖协议》,约定将小金所有的轿车以6万元转让给小薛,并定于5月办理过户手续。合同一签,两人银货两讫。
可到了4月,事情就有了变化。小金听说小薛违反约定,私自将车辆借给朋友使用,还发生交通事故。“车在自己手里时,是没敢磕没敢碰,小心翼翼‘伺候’着。他倒好,随随便便就给撞了!”这下,小金不淡定了,他认为尽管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然而新车转眼碰成旧车,贬值折旧怎么算?小金要求小薛赔偿,两人发生纠纷。小金一怒之下抢回了车辆。
此后,小薛多次要求小金履行合同,返还车辆并办理过户手续,均未果。今年8月,小薛将小金诉至宁海法院,要求确认车辆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返还车辆并协助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法庭上,小金称,这份买卖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当初急于用钱,所以向小薛借款6万元,只不过按“行规”出了一份买卖协议将车辆抵押给小薛,满心想着过段时间还钱,就把车拿回来,“不然怎么可能把自己的新车这么便宜就给转让掉。”
日前,在法院调解下,小金归还了6万元借款,双方解除合同。
“协议不能随便签啊!”承办法官提醒,一方在签订买卖协议时,应认真谨慎,而不应以协议的形式来掩盖真实目的。协议一旦签订,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宁波日报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金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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