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上午,市长刘奇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宁波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和《宁波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两个规划的编制,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妇女素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受教育水平和福利水平,优化儿童成长环境,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据介绍,我市编制的妇女儿童两个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妇女与经济发展、妇女与决策管理、妇女儿童与教育培训、妇女儿童与健康保健、妇女儿童与权益保护、妇女儿童与社会环境、妇女儿童与社会保障等七个方面,并明确了每项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同时,两个规划还确定了未来五年我市妇女儿童工作要完成的十项实事工程,主要包括妇女健康提升工程、母亲素养工程、农村妇女家门口就业工程、女性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妇女之家建设工程和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儿童健康关怀行动计划、家庭教育知识普及计划、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计划、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发展计划等。
会议认为,妇女儿童是需要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群体,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也是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制定发展规划中要注重科学性,符合宁波实际,体现宁波特点,与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各项发展指标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要重点关注贫困妇女、残疾妇女、老年妇女等的现实需求,为她们提供必要的法律、医疗、精神服务和生活上的帮助。要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救助服务,努力完善普惠型认同福利体系。要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妇女、外来人口子女、流浪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包容平等的社会环境。
会议还审议了《宁波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意见》、《宁波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意见》和《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强度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等。
会议还研究了市政府月度重点工作。(宁波日报记者卢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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