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胡启敏 通讯员 冯筏)因追讨1.2万余元欠款不成,父亲将女儿告上法庭。日前,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父女借款纠纷案。
家住江口街道的老王已经七十高龄,由于与妻子方氏不和,多年前两人就已分居。去年6月,老王女儿被确诊患有乳腺癌,并开始住院治疗。期间,女儿治病需要大笔医疗费,为救女儿性命,老王四处奔走借钱,同时也将他多年的积蓄12320元拿了出来,但这笔钱是以借款的形式借给女儿的,当时老王让女儿出具借条,并写明等女儿承包土地被征用后,用征用款来归还。动完手术后,女儿搬去和妻子方氏居住,期间仍不间断地进行后续治疗,一直到了今年2月,女儿拿到了土地征用款39200元,此时本应该按约定归还借款,但女儿却推三阻四,迟迟不肯归还。
无奈之下,老王只得将亲生女儿告上法庭。
开庭当天,老王女儿在法院传唤下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官依法作出缺席判决,要求她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欠款12320元。判决后,法官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老王的权利得到了法律保护,赢了官司,却丢了亲情,亲人之间本应多一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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