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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空巢”农村,老人赡养该依靠谁?
稿源: 宁波日报   2011-10-11 10:01:13报料热线:81850000

  因病负债,老父告子要求赡养

  国庆节前夕,奉化人民法院溪口法庭调解了一起赡养案件。

  年逾花甲的老徐今年春天查出患了食道癌、慢性胃炎等疾病,花去医药费7万多元。老徐为此花光了积蓄,还从亲戚处借债6万余元。

  老徐和前妻生有一子小徐。因为经济困难,老徐多次找到儿子,要求共同承担医疗费和生活费,还请了村干部来说情,均被回绝。无奈之下,9月初,老徐到法院,将儿子告了。

  由于是家庭赡养纠纷,溪口法庭派了两名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审判员老戴说,开始时,双方情绪比较对立;后来通过与小徐数次谈心、沟通,最后父子俩达成和解协议:小徐承担部分医疗费,并每年分两次支付赡养费。

  “空巢”助长农村养老“窘境”

  溪口是奉化的大镇,随着社会老龄化步伐的加快,涉老案件逐年增加。

  2005年底起,奉化溪口法庭设立了浙江省首个“老年法庭”。庭长王佩岚说,从2008年至2010年的三年中,法庭共受理了96件涉老案件,其中一半以上与赡养、继承、房产、婚姻有关。涉老纠纷其实是家庭内部纠纷,处理好了,不仅解决老年人的现实难题,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溪口镇某村有这样一句话:“一个村子共有四颗半牙”,意思是年轻人大多出去打工,留下的都是老年人。农村的“空巢化”,给养老带来现实难题。

  王庭长说,他们经过研究发现,赡养纠纷的发生有几种情况:一是多子女家庭,子女互不负责,造成“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扛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二是老人平时对几个子女不是平等对待,有偏心,有的在处理遗产时不合理,没有摆平,造成子女不服,对父母有意见。三是有些老人脾气倔强古怪,造成父子、婆媳关系不睦,于是造成后辈赡养老人不积极。

  赡养是一项法定义务,王庭长说,归根到底还是某些子女道德素质欠佳,法律意识不强。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心理逐渐弱化,表现为情感脆弱、害怕孤寂。王庭长说,近年来,在涉老案件审理、调解中,很多老人希望子女平时多回家看望自己,给予精神的慰藉。但精神慰藉属于道德范畴,不能用国家强制力履行。如何通过合法手段,把老年人的“精神赡养”落到实处,让老年人“老有所乐”,是一个难题。

  司法援助,撑起老人维权“保护伞”

  老年人属于弱势群体,很多农村老人体弱多病、经济困难、文化低,诉讼行为能力也相对较弱。有的打官司,按一般诉讼程序请不起律师或交不起诉讼费。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涉老纠纷双方往往都是家人,都有自己的苦衷和利益需要维护,如老年人离婚,双方都是保护对象;两代人之间的纠纷有时也有难以解决的实际困难。

  溪口老年法庭为此特意选派两名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作审判员,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强化调解职能,积极予以司法援助。据悉,2009年老年法庭受理的43起案件,最终判决的仅8件,八成以上撤诉、调解了。前年,溪口两位老人因上厕所发生纠纷,进而发生厮打,两人都受了伤。此事后来闹上法庭,然而数千元的医疗费赔偿款,被告根本无力支付。法官此后通过奉化市司法救助基金,帮助原告申请到了一笔司法救助金。

  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机制亟待加强

  据统计,宁波农村老人逾60万人。目前,宁波农村基本上实现了新农保和新农合,给老人提供基本收入和医疗保障,但很多农村老年人养老主要还得依靠家庭赡养和土地养老。

  2007年,市老龄委与浙江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做过一项调查研究,对全市5000多户农村老人抽样调查显示,近八成为“空巢老人”。

  这表明,依靠子女照顾的传统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正逐步弱化,兴建一批养老机构,大力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已是势在必行。

  现实的情况是,在农村,进养老机构颐养天年的老人极少。溪口两个公办福利院,能够接纳的老人不过二三百名,远远满足不了需求。受“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影响,住敬老院在部分农村居民看来,并不是光彩的事。很多老年人靠自力更生,年纪很大还下地干活,补贴家用。

  王庭长说,当下,农村老年人权益的保护,除了司法、政府部门的积极帮助,还在于老人要有维权这根“弦”,要未雨绸缪。“手里有粮,心里不慌”,人到老年,不能一无所有。从现实情况看,老人手头留有资产、有钱,往往会促使小辈“尽孝”赡养。

  这也意味着,老年人需要全社会的关爱,树立全社会的爱老敬老的意识。另一方面,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有了政策和制度的保障,老年人才没有后顾之忧。

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空巢”农村,老人赡养该依靠谁?

稿源: 宁波日报 2011-10-11 10:01:13

  因病负债,老父告子要求赡养

  国庆节前夕,奉化人民法院溪口法庭调解了一起赡养案件。

  年逾花甲的老徐今年春天查出患了食道癌、慢性胃炎等疾病,花去医药费7万多元。老徐为此花光了积蓄,还从亲戚处借债6万余元。

  老徐和前妻生有一子小徐。因为经济困难,老徐多次找到儿子,要求共同承担医疗费和生活费,还请了村干部来说情,均被回绝。无奈之下,9月初,老徐到法院,将儿子告了。

  由于是家庭赡养纠纷,溪口法庭派了两名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审判员老戴说,开始时,双方情绪比较对立;后来通过与小徐数次谈心、沟通,最后父子俩达成和解协议:小徐承担部分医疗费,并每年分两次支付赡养费。

  “空巢”助长农村养老“窘境”

  溪口是奉化的大镇,随着社会老龄化步伐的加快,涉老案件逐年增加。

  2005年底起,奉化溪口法庭设立了浙江省首个“老年法庭”。庭长王佩岚说,从2008年至2010年的三年中,法庭共受理了96件涉老案件,其中一半以上与赡养、继承、房产、婚姻有关。涉老纠纷其实是家庭内部纠纷,处理好了,不仅解决老年人的现实难题,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溪口镇某村有这样一句话:“一个村子共有四颗半牙”,意思是年轻人大多出去打工,留下的都是老年人。农村的“空巢化”,给养老带来现实难题。

  王庭长说,他们经过研究发现,赡养纠纷的发生有几种情况:一是多子女家庭,子女互不负责,造成“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扛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二是老人平时对几个子女不是平等对待,有偏心,有的在处理遗产时不合理,没有摆平,造成子女不服,对父母有意见。三是有些老人脾气倔强古怪,造成父子、婆媳关系不睦,于是造成后辈赡养老人不积极。

  赡养是一项法定义务,王庭长说,归根到底还是某些子女道德素质欠佳,法律意识不强。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心理逐渐弱化,表现为情感脆弱、害怕孤寂。王庭长说,近年来,在涉老案件审理、调解中,很多老人希望子女平时多回家看望自己,给予精神的慰藉。但精神慰藉属于道德范畴,不能用国家强制力履行。如何通过合法手段,把老年人的“精神赡养”落到实处,让老年人“老有所乐”,是一个难题。

  司法援助,撑起老人维权“保护伞”

  老年人属于弱势群体,很多农村老人体弱多病、经济困难、文化低,诉讼行为能力也相对较弱。有的打官司,按一般诉讼程序请不起律师或交不起诉讼费。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涉老纠纷双方往往都是家人,都有自己的苦衷和利益需要维护,如老年人离婚,双方都是保护对象;两代人之间的纠纷有时也有难以解决的实际困难。

  溪口老年法庭为此特意选派两名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作审判员,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强化调解职能,积极予以司法援助。据悉,2009年老年法庭受理的43起案件,最终判决的仅8件,八成以上撤诉、调解了。前年,溪口两位老人因上厕所发生纠纷,进而发生厮打,两人都受了伤。此事后来闹上法庭,然而数千元的医疗费赔偿款,被告根本无力支付。法官此后通过奉化市司法救助基金,帮助原告申请到了一笔司法救助金。

  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机制亟待加强

  据统计,宁波农村老人逾60万人。目前,宁波农村基本上实现了新农保和新农合,给老人提供基本收入和医疗保障,但很多农村老年人养老主要还得依靠家庭赡养和土地养老。

  2007年,市老龄委与浙江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做过一项调查研究,对全市5000多户农村老人抽样调查显示,近八成为“空巢老人”。

  这表明,依靠子女照顾的传统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正逐步弱化,兴建一批养老机构,大力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已是势在必行。

  现实的情况是,在农村,进养老机构颐养天年的老人极少。溪口两个公办福利院,能够接纳的老人不过二三百名,远远满足不了需求。受“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影响,住敬老院在部分农村居民看来,并不是光彩的事。很多老年人靠自力更生,年纪很大还下地干活,补贴家用。

  王庭长说,当下,农村老年人权益的保护,除了司法、政府部门的积极帮助,还在于老人要有维权这根“弦”,要未雨绸缪。“手里有粮,心里不慌”,人到老年,不能一无所有。从现实情况看,老人手头留有资产、有钱,往往会促使小辈“尽孝”赡养。

  这也意味着,老年人需要全社会的关爱,树立全社会的爱老敬老的意识。另一方面,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有了政策和制度的保障,老年人才没有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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