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对公路养护重视程度不一,养护资金投入差异明显……诸如此类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市高速公路路况水平的提升。从本月开始,《浙江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施行,我市境内385公里的高速公路在养护上多了一道“紧箍咒”。
目前,宁波境内的高速公路均为经营性收费公路,分属不同的企业公司,养护计划、养护资金投入均由各业主单位自行安排,缺乏统一性、刚性的要求和标准。
据介绍,《浙江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对高速公路限期和指定养护进行了细化明确,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市公路局相关负责人说,其中有一项,就是“指定养护”,即高速公路业主自己养不好路,省里就把车辆通行费扣下来,由公路管理部门指定公司养护。
按照新规定,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需要编制中长期养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足额养护资金,确保各项养护计划实施。通车2年以内,小修保养年养护资金应不少于养护当量里程×6万元/公里;通车2年以上的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年养护资金应不少于养护当量里程×10万元/公里。新开通和路况质量总体为优的高速公路,应安排一定的专项工程计划经费;路况质量总体为良的,大中修及专项工程经费应不低于养护当量里程×30万元/公里;路况质量总体为较差的,大中修及专项工程经费应不低于养护当量里程×60万元/公里。
截至目前,全市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达385公里,其中大约3/4的高速公路开通超过3年。交通运输部门计划,每年公布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结果,晒晒高速公路的“体检报告”,看看哪些路况比较好,哪些相对较差。
记者了解到,新规定对我市高速公路有比较明显的作用。甬台温高速公路一期在2008年以前一直被省交通厅评为“浙江最烂高速公路”,就是因为该段高速在2008年之前没有好好保养和维修过,省交通厅在通报中每次都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养护资金不到位,最终没有完成年度养护计划”。而今后,类似情况有望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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