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市安监局发出一份超量存放危险化学品处罚决定,对江东开林物资销售部江北分部超量存放危险化学品行为处以人民币4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单位是一家经营工业用油漆、船用油漆以及少量的稀释剂(松香水、二甲苯)的危险化学品零售店。通过群众举报线索,市安监局对该单位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店仅一个约200平方米的经营场所竟存放了约41000公斤的危险化学品。而根据有关规定,经营商店内存储危险化学品总量不超过1000公斤,这家公司储存的量超过了国家规定限量的40倍。经执法人员现场详细清点,该公司存储的30多个品种油漆各类包装有2100桶左右,2个品种的松香水共计26桶及二甲苯9桶,均属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市安监局依法对其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并要求在限定日期内搬离超额定量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宁波日报记者王 岚 通讯员洪共祥 杨 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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