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时政·经济
宁波市拟出台20条“新政”扶持中小微企业
稿源: 宁波日报   2011-10-13 07:11:26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 针对当前区域经济出现下行趋势,中小企业面临困难增多,资金紧张矛盾突出,金融风险有所抬头的局面,昨天,市政府召集市级有关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以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召开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并在会上发布了《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稳定金融市场,营造健康的经济环境。

  根据该《意见》,在确保信贷资金有效支持方面,各银行业机构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倾斜,确保全年信贷增速高于全省水平,确保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加大对银行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的力度,市财政在原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专项资金基础上,每年再增加2000万元,并作为常态化政策长期执行;鼓励条件允许的县(市)区由财政出资,同时引入商会及民间资金,建立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应急周转资金。

  在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改进和优化金融服务方面,《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可承受能力,在非常时期要主动让利企业,加强自我约束,近期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原则上不上浮或少上浮。坚决做到“两不、三禁、两防”,即银行要与企业风险共担,对资金周转一时困难的企业,不抽贷、压贷,不变相提高利率;同时要坚决禁止存贷挂钩,禁止搭售理财产品,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费。防止因银行抽贷、压贷造成企业资金链非正常断裂,防止企业挪用贷款用于非实体经济及民间高利放贷。

  在积极推进金融创新、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压力方面,鼓励县(市)区政府因地制宜开展中小企业融资创新工作,推广完善委托贷款、转贷基金、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等多种模式;创新和推广针对小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继续做好宁波首创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城乡小额保证保险贷款扩面增量工作,力争年内累计贷款突破20亿元。继续推广提升农村“两权一房”贷款、供应链融资等产品,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拓宽中小企业、“三农”资产抵质押范围,盘活存量资产。

  在加大直接融资力度方面,《意见》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兼并收购,以较小的成本实现快速扩张,提升行业地位和竞争实力;大力发展债务融资工具发展。支持企业利用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充分利用多种方式从资本市场筹资,发行可转债、可分离债和公司债等,改善融资结构,提高融资效率,腾出信贷规模。同时积极吸引保险资金投资、加快产业投资基金及股权投资发展。

  在规范民间金融秩序、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方面,《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间借贷情况的调查摸底,对于企业之间因民间借贷发生纠纷的,要引导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坚决打击暴力讨债、哄抢财物等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拓宽民间资本合法出路。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或参股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

  此外,《意见》要求积极稳妥处理企业资金链风险。对已出现风险的企业,要及早介入,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置化解,通过建立担保链“防火墙”、资金封闭运作等措施来稳定局面,通过兼并重组或企业自救,逐步脱困;对只能关停的企业,也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依法合规、不留后患”的要求,做好善后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不稳定因素,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良好的金融生态。

  副市长苏利冕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宁波日报记者杨绪忠)

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市拟出台20条“新政”扶持中小微企业

稿源: 宁波日报 2011-10-13 07:11:26

  中国宁波网讯 针对当前区域经济出现下行趋势,中小企业面临困难增多,资金紧张矛盾突出,金融风险有所抬头的局面,昨天,市政府召集市级有关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以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召开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并在会上发布了《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稳定金融市场,营造健康的经济环境。

  根据该《意见》,在确保信贷资金有效支持方面,各银行业机构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倾斜,确保全年信贷增速高于全省水平,确保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加大对银行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的力度,市财政在原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专项资金基础上,每年再增加2000万元,并作为常态化政策长期执行;鼓励条件允许的县(市)区由财政出资,同时引入商会及民间资金,建立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应急周转资金。

  在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改进和优化金融服务方面,《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可承受能力,在非常时期要主动让利企业,加强自我约束,近期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原则上不上浮或少上浮。坚决做到“两不、三禁、两防”,即银行要与企业风险共担,对资金周转一时困难的企业,不抽贷、压贷,不变相提高利率;同时要坚决禁止存贷挂钩,禁止搭售理财产品,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费。防止因银行抽贷、压贷造成企业资金链非正常断裂,防止企业挪用贷款用于非实体经济及民间高利放贷。

  在积极推进金融创新、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压力方面,鼓励县(市)区政府因地制宜开展中小企业融资创新工作,推广完善委托贷款、转贷基金、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等多种模式;创新和推广针对小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继续做好宁波首创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城乡小额保证保险贷款扩面增量工作,力争年内累计贷款突破20亿元。继续推广提升农村“两权一房”贷款、供应链融资等产品,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拓宽中小企业、“三农”资产抵质押范围,盘活存量资产。

  在加大直接融资力度方面,《意见》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兼并收购,以较小的成本实现快速扩张,提升行业地位和竞争实力;大力发展债务融资工具发展。支持企业利用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充分利用多种方式从资本市场筹资,发行可转债、可分离债和公司债等,改善融资结构,提高融资效率,腾出信贷规模。同时积极吸引保险资金投资、加快产业投资基金及股权投资发展。

  在规范民间金融秩序、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方面,《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间借贷情况的调查摸底,对于企业之间因民间借贷发生纠纷的,要引导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坚决打击暴力讨债、哄抢财物等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拓宽民间资本合法出路。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或参股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

  此外,《意见》要求积极稳妥处理企业资金链风险。对已出现风险的企业,要及早介入,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置化解,通过建立担保链“防火墙”、资金封闭运作等措施来稳定局面,通过兼并重组或企业自救,逐步脱困;对只能关停的企业,也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依法合规、不留后患”的要求,做好善后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不稳定因素,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良好的金融生态。

  副市长苏利冕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宁波日报记者杨绪忠)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