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方叶 通讯员 胡震)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关于调整奉化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批复》,我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于10月1日起开始调整。
本次调整范围为奉化市自来水总公司的管网所涉供水区域,调整对象为非居民用户,居民类收费标准不变。非居民用户到户价格由现行的4.25元/立方米,调整为4.95元/立方米。其中非经营性用户的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80元/立方米;工业企业用户由现行的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80元/立方米;基建、商业、饮服业用户由现行的1.25元/立方米,调整为1.80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户的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1.50元/立方米,调整为2.00元/立方米,到户价格由现行7.50元/立方米,调整为8.00元/立方米。综合用水用户的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25元/立方米,到户价格由现行3.55元/立方米,调整为4.00元/立方米。
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