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潘旭婷通讯员陈军杰蒋齐静)日前,我县全面启动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核实统计工作,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以10元标准每月计发。补助金发放时间从2011年8月1日起算。
据了解,此次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对象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退役时为农村户籍的人员,对已享受退休金的城镇职工以及精简职工待遇的人员不予享受补助。届时,全县将有近4000名农村籍退役士兵享受老年生活补助。
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