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昨天发布消息,宁波今后十年内土地利用和管理、调控的纲领性文件——《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已获国务院批准。按此规划,至2020年,宁波可新增加29万亩土地用于各项建设。而值得关注的是,国土部门根据历年用地实际静态平均测算,仅“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即逾40万亩。
本次规划,范围覆盖宁波市行政辖区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9695.51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范围358.77平方公里,包括海曙区、江东区全域和江北区、北仑区、镇海区、鄞州区的部分区域。
根据《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我市新一轮规划期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49.8万亩(其中需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置换11.4万亩),扣除2006-2010年实际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6万亩和完成的建设用地复垦任务1.3万亩,规划期内我市尚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9.2万亩(其中需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置换10.1万亩)。
据我市“十五”、“十一五”经济增长和用地关系的静态平均测算,“十二五”期间我市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为41.25万亩。通过转型发展预计“十二五”建设用地产出率提高20%左右,新增用地需求则约为33万亩。与可供量相比,即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前至2015年实施完毕,仍有缺口。
“等了8年,宁波终于等到新的用地“粮票”,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简单而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就好比是一座城市用地的‘粮票’,起着整体管控的作用。”宁波从2003年开始,即已着手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宁波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期限,是从1997年至2010年;其中明确的可用建设用地,早在规划到期前几年,就已用得差不多了。也就是说,老的“粮票”已经用光,如果新的“粮票”没有被批准,则宁波所有要用到土地的建设项目——包括修路造桥、建小区、盖厂房等等,就无法获得用地指标,落不了地。也因此,国土部门表示,此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获批,意味着我市土地利用进入了“新周期”。(东南商报记者 黄银凤 通讯员 张巍 向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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