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很多路口,不少电动自行车车主不仅行车带人,还越线等候红绿灯。
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正在变成电动自行车的王国。从1999年起,我市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至今,全市已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数已达到110万辆左右,这还不包括未上牌的。
电动自行车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的出行,但相关的交通违法行为也随处可见,有关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秩序的呼声也越来越大。
昨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再次发布了新一轮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具体内容。
教训深刻
因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 驾驶人占了八成
贪图方便、闯了红灯,不顾安全、骑车带人,违法行为带来的多是血淋淋的交通事故,一旦碰到,生命就没了回头路。
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市唯一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的就是电动自行车违法。7月3日20时42分左右,谢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环城南路由西向东行驶,在左转弯车道直行通过邱隘人民路灯控交叉路口时,车头与由南往北闯红灯通过该路口的一辆违法载人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自行车上驾乘人员徐某一家三口当场死亡。
据交警部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9月,发生在城市道路四支分叉口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0人,同比上升21.21%,增加7人,其中有不少是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
今年1-9月,全市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明显上升,造成146人死亡,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人。其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117人,占了死亡人数的八成以上。
而交警支队道路秩序处王处长强调,随着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也逐年减少,但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是近年来唯一一个不降反升的数据,值得警醒。
整治行动
从严查处“三项”违法 数“罪”并存则并罚
交警支队决定从本月21日起到年底,在市区(包括鄞州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内容主要有三项,即: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以及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上路。若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罚则采取暂扣车辆的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存在多项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合并进行处罚。
特别需要解释的是,超标电动自行车除了不符合有关部门列出的2000多个非机动车品牌名录外,主要特点为车辆没有脚踏或手刹装置,有脚刹,或电瓶超过了48V(伏)。交警部门一旦查到,一律按照无牌无证作扣车处理。
从严处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之外,此次交警部门还特别安排了一些教育措施,如请违法行为人协助民警管理路口、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等手段,接受教育后民警才会予以放行。
温馨提醒
事故发生后 超标车按“机动车”定责
违法行为要处罚,市民的自我维权意识也亟待提高。选择合适的电动自行车,能从一定程度上避免潜在危害。交警部门介绍,电动自行车一旦遭遇交通事故,驾驶人本身就比较容易受伤,但是如果电动自行车本身有问题,由此造成的很多法律后果就得驾驶人自己承担了。
结合实际经验,交警支队法制处建议,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向卖场确认所购车型是否符合非机动车标准,有没有超标的可能。一旦因超标无法上牌,也不要怀有侥幸心理继续使用,应该向卖场要求退货。此外,市民也不要贪图方便,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的技术参数。
“使用超标电动车,或许能躲过交警的检查,但是最终吃亏的还是市民自己。”交警支队法制处处长表示,如果电动自行车超标,将作为“机动车”来定责,全国类似的判例非常多。擅自改变技术参数也类似,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而言,很有可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后果会很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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