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市教育局近日发布《宁波市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为吸引更多外国留学生来宁波高校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特设立“宁波市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符合条件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可申请6000元到30000元不等的奖学金。
奖学金奖励范围为:在甬所有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正在申请或已在就读的外国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和就读时间在一学期及以上的长期进修生。
《办法》规定,宁波将根据各高校每年实际在校留学生数的15%确定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和金额。奖学金分A、B、C、D四类,实行不同奖励标准。A类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0元人民币,用于资助来甬接受研究生层次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B类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0元人民币,用于资助来甬接受本科层次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C类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人民币,用于资助来甬接受专科层次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D类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人民币(每人每学期3000元人民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长期进修生。
按照《办法》,市教育局将综合考虑有招收留学生资格高校,对留学生教育的重视程度、外国留学生在校人数、学位生的比例及发展状况等因素,制定奖学金分配方案,并在每年12月底前向各有关高校下达下一年度的奖学金名额。
奖学金受理申请的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至5月,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A类、B类、C类奖学金申请每学年一次,D类奖学金申请时一学期以上不足一学年的按一个学期申请,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连续申请。此外,奖学金申请的有关信息,如具体专业、奖学金名额、资格条件等,高校将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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