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建成后如何分配
供不应求时,按评分高低确定配租对象
公租房在建成之后,如果房源数量明显供不应求,应采取综合评分等办法来确定配租对象,其中中低收入无房家庭将会得到优先保障。
公租房在配租出去之后,如果承租对象的经济和住房状况发生了变化、已不再符合保障条件,要按规定及时予以退出。
公租房租金怎么确定
根据市场租金,定期调整公布
政策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住房保障和财政等部门,根据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的变化情况,定期对公租房租金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根据公租房承租对象的收入和住房困难程度,实行差别化租金补助政策——困难家庭将优先获得租金补贴等政策优惠。
政策解读之“公租房怎么用”
3类家庭可申请公租房保障
政策明确,公租房的配租对象,主要是这3类家庭:一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是引进人才,三是优秀外来务工人员。
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已取得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无房,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引进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市人才办或当地人才部门认定的高技术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已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当地无房,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在当地无住房资助能力;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优秀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根据《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暂行办法》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具体分数线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或符合《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当地无房;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政策同时指出,已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经适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