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家庭只限申请承租1套
按照政策,公租房申请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每个家庭只限申请承租1套。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租房申请,由申请家庭向区政府指定的受理机构提出;引进人才的公租房申请,由申请家庭向区人才管理部门提出;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申请,可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但提出申请前必须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公示。
政策明确,公租房禁止二次装修、改变房屋结构、设施设备和使用用途。承租家庭基于对房屋的合理利用所形成的附属物,归房屋产权人所有,退租时不予补偿。
同性别个人可合租一套公租房
按照政策规定,公租房按照“经济、环保”原则进行简易装修,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达到可直接入住的基本条件。
政策明确指出,公租房只解决“基本居住需求”。具体的配租标准是:一人和二人户,配租的公租房以单间或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户,以配租二室户型为主;二代单亲异性家庭或二代家庭都是成年人的,可配租二室户型;集体宿舍,原则上只配租给单身家庭(职工)。
此外,二室户型的公租房也可供两个符合条件的同性别个人合租,合租以独立房间为单位,自愿组合。
公租房的房源可采取抽签或摇号等公开方式,分类确定承租家庭。而当房源数量明显供不应求时,则应采取综合评分等办法确定配租家庭,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制定。
租期最短1年,最长3年
按照政策,公租房的租住实行合同管理,租赁合同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最长为3年。公租房只能用于承租家庭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及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承租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但每月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月缴纳额度和实际支付租金额度。承租家庭成员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直接划入承租家庭的租金缴纳专户内。
按照政策,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公租房承租家庭实行年审制——承租家庭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向原受理机构(或单位),如实申报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变动情况。如果承租家庭未按规定申报,视为放弃租赁。
骗租者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政策明确,对于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情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除解除租赁合同、退出住房、退回政府租金补贴(优惠)外,还将依法依规追究违约责任;同时,该家庭或个人的骗租行为将被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公租房承租人若擅自将公租房转租、转借、调换、经营或变更用途;未按规定时间如实填报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人口、住房、资产、收入情况的;损坏住房结构、设备而拒绝修复或赔偿;无正当理由累计3个月不交租金或闲置住房;利用承租住房进行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等,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其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拒不退出的,可提高租金标准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且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宁波晚报记者 程旭辉 通讯员 吴培均 文
张柯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