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引起了各方面高度关注。从国务院到省、市政府,自上而下出台了一系列金融帮扶政策。记者从宁波银监局获悉,为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我市昨日召开了关于银行业有效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发展专题会议,监管部门对银行业提出明确要求,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深入企业了解需求和融资困难
宁波银监局要求各家银行的领导班子要带头深入基层,主动了解小企业的真实需求和融资困难,积极帮助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排查摸底情况于10月31日前上报银监局。
宁波银监局同时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压贷,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必须尽力维持原有授信额度,不能因为银行的问题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尽量满足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需求,为中小企业融资额度挤出空间,对于中小企业贷款安排专项信贷资金。根据小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实行灵活的信贷政策,使信贷资金与小企业经营相适应。合理延长小企业贷款期限,对于3个月以内等超短期的小企业贷款适当调整。已经发放的超短期贷款在周转时可视企业经营发展状况进行适当延长,鼓励适当延长新发放的小企业贷款期限。积极探索缓解缺少有效抵押担保的问题,以抵押方式发放的小企业贷款比例要得到下降,逐步提高信用、保证方式发放的小企业贷款比例。
差异化考核小企业贷款不良率
监管部门提出,银行要合理制定考核激励机制,修正或取消不合理的考核指标,防止畸形的考核模式促使银行员工采取多种手段变相提高业务规模和收益,从考核机制的根源上减轻企业负担。还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要根据利率风险定价机制,研究制定小企业贷款利率的优惠政策,主动让利企业。充分考虑企业的可承受能力和生产经营情况,在特殊时期针对小企业制定特殊的优惠利率,小企业贷款利率原则上上浮不得超过30%。
对小企业贷款不良率实行差异化考核,小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可提高到5%。
据透露,宁波银监局将于近期出台《宁波银监局关于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网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对于小企业贷款增速、占比、小企业客户数等达到一定条件的商业银行采取增设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网点的优惠政策,如在正常新设网点指标外可适当考虑额外增加小企业专营网点指标,允许在乡镇设立二级支行等,优先受理和审核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事项。
禁止“存贷挂钩”增加企业负担
监管部门还对银行的一些不合理行为提出了明令禁止。如禁止存贷挂钩或以贷转存,不能要求企业以事先提供存款或将部分贷款资金转为存款作为发放贷款的条件,不得以要求做回报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禁止票据空转,规范票据业务,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不得要求企业将贷款资金转为票据保证金签发票据以此多倍扩大银行业务规模。严禁对小企业开具100%保证金的承兑汇票,年底前全行小企业承兑汇票的平均保证金比例不得高于50%。
一切不合理收费,如贷款承诺费、管理费、顾问费、咨询费等全部取消(银团贷款的管理费和承诺费除外)。禁止搭售金融产品,贷款时不得强求客户购买各类理财、保险、基金等产品,不得额外增加企业负担。另外,银行禁止向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融资,严禁银行从业人员与金融掮客合作。禁止将银行自身考核指标压力转嫁给企业,不得采取压票、限制客户转账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业务。
东南商报记者 周静 通讯员 谢光南
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