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我市2011年冬季征兵政策日前公布。征集时间从11月1日开始,12月10日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我市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地应征。昨天,宁波军分区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了今冬征兵的具体政策和特点。
从今年起,国家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每年最高6000元。
此外,我市今年也相应提高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入伍定额补助和退伍复学减免学费标准。对在宁波在校入伍大学生给予每人每年10000元定额补助。退伍复学后,每年减免学费60%;荣获优秀士兵的,减免不低于80%;对在部队入党、立功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对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服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军官;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此外,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还可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同时,今年征兵对象有所调整,由去年不鼓励在校大学生征集调整为高校在校一年级新生、明年毕业的高职高专学生和应届大学毕业生为主。
此外,今年高中应届毕业生首次实行网上预征报名。(东南商报记者 范洪 通讯员 赵继承)
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