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方 叶 通讯员 胡飞虹)日前,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奉化分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了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从认房又认贷调整为认房与贷款余额。以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记录为依据,已还清贷款且房子已卖出的不计算套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最高贷款额从50万元调整到60万元,其中单方(或单身)最高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5万元。
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