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厅网站获悉:本市有三家医院获准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公示。按省卫生厅的《关于对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医院进行公示的公告》显示:宁波市鄞州二院、市第二医院可各自开展肾脏移植;宁波市李惠利医院可开展心脏、肺脏、肾脏和肝脏移植。
其中,鄞州二院是17家试点公示医院中唯一一家非综合性三甲医院。
为缓解移植脏器来源难,启动这项试点
据了解,我国每年实施的器官移植手术为1万余例次,仅次于美国,但每年却有150万个病人等待器官移植,供求严重不平衡。器官供体最短缺的是肝和肾,目前每年需要肝移植的患者30万人左右,但每年全国的肝移植数量仅2000多例;每年肾移植需要的患者100万人,但全国一年肾移植手术仅三四千例。
红十字总会和卫生部在全国10个省市实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以来,效果并不明显,心脏死亡供体远不能成为医院器官移植供体中的“主流”。为拓展器官捐献来源,卫生部于今年5月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
本轮试点旨在调动广大医院参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积极性,推动解决长久以来患者移植需要的脏器来源难题,拯救更多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为此,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申报医院进行临床应用能力评价后做出公示。
昨天是最后一个公示日。据省卫生厅网站公布的信息,这次全省共有17家医院位列可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公示。地处杭州的省级医院有4家,温州有2家,宁波有3家,嘉兴和丽水各有2家,湖州、金华、衢州、台州各有1家。
一道准入门槛曾使我市器官移植全面停刀
此前,一道准入门槛使我市的器官移植全面叫停。2006年,国家对器官移植实施准入制度,原则上三级甲等医院才能开展器官移植,并规定了手术例数、成活率等硬指标。这项政策的出台,对器官移植技术的临床应用是一种必要的规范,但“一刀切”的方式给我市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全市没有一家医院获准移植资质,宁波的器官移植手术全面停刀。李惠利医院虽符合综合性三甲医院要求,但由于移植例数未达到要求未获批准;鄞州二院虽然肾移植技术水平、专家队伍和移植数量都符合要求,却因为没有达到综合性三甲医院等级要求而被拒之门外。
器官移植学科在宁波的发展陷入“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窘境,这也把一些原来有希望继续生存的患者挡在“生”的门外。
以肾移植为例。全市肾脏病患者超过20万人,并以每年2000多人的惊人速度不断增长。肾移植是治疗末期肾病的最好手段。我市从1982年起就开展肾移植。鄞州二院的肾移植团队开展移植18年之久,累计完成上千例次,未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肾移植总量在浙江省内居前三,成功率和人/肾存活率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肾移植手术被叫停后,患者要么采取血透这一保守疗法,要么到上海、杭州等地做肾移植手术,费用增加一倍多。
试点医院需成立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工作委员会
据介绍,试点医院要成立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工作委员会,负责规范指导本医院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工作。试点医院要严格按照登记的诊疗科目依法依规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工作,不得超范围开展其他形式和来源的人体器官移植。试点医院试点期间完成相应的心脏死亡捐献供体例数,并完成相关移植手术的,可核定为该诊疗科目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资质。试点结束后两年内,未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工作的医院将被取消相应移植资质。
昨天,市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主委姚许平说,合理地利用有限的器官资源,让患者得到及时救助,是人道主义精神和人文关怀的有力表现。他表示,器官移植分会下一步将会针对器官移植的规范化等问题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如何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宁波日报记者蒋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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