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至25日,第十二届世界漫画大会暨2011北京国际动漫周在北京举行。图为动漫爱好者在展示创意提示挂牌。 新华社
文化产业日渐受到民间资本的关注。为促成民间资本与文化产业的联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发展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在财税、投融资、人才引进、土地保障等方面出台了更为积极的扶持激励政策,不啻为民间资本掘金文化产业提供了新的契机。
东南商报记者 张昊
民资可经营有线电视接入网
《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从事文化创意、影视制作、网络文化、动漫游戏、出版物发行、文化会展、文化产品数字制作与相关服务、广告、印刷、演艺、娱乐等文化行业,参与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等文化设施的投资建设。
我市在2004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就已提出,支持民资对国家控股文化单位的多形式合作参与。
现在的《意见》中,把民间资本可以投资参股国有文化企业的领域细化为:出版物印刷、发行,新闻出版单位的广告、发行,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音乐、科技、体育、娱乐方面的节目制作,电影制作发行放映。而且,这些文化企业国有资本须控股51%以上。
同时,民间资本也可以建设和经营有线电视接入网,参与有线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
文化企业三年内购地有优惠
如何消解民资的投资顾虑,降低民资准入门槛的问题不容忽视。记者发现,《意见》中提出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审批程序。允许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非货币财产作价入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超过70%,而7年前的政策则限制在40%。
在土地保障上,新政给出了切实的支持力度,即区别对待文化产业投资项目用地和一般工业用地,符合法定条件的文化企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用地指标优先安排,可采取划拨、出让、租赁等方式供地。鼓励利用城区内现有旧工业厂房等存量房产,在不改变土地登记用途、建筑物主体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前提下,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特别是对入驻本市经认定的动漫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等,三年内需购地建设的,其土地出让价格给予适当优惠,但不低于现行基准地价的80%。
我市还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个人依法发起组建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文化企业的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前景好的民营文化企业上市融资。
鼓励民资从事文化产品出口
目前,全市已建成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0个,其中,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个。
而对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意见》更是提出,新办的动漫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记者还发现,《意见》多处提到,鼓励民间资本从事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出口业务。对此,政策文本中确定,文化企业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等按规定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引进先进技术或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文化企业境外演出取得的境外收入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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