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法院 万利容法官
2011年10月10日上午,刚到上班时间,张义和朱峰一起来到我的办公室,张义当场将62000元现金交到朱峰手中,两人握手言和,称兄道弟。回想起一年多前,双方还剑拔弩张,势同水火,眼前的场面让我倍感欣慰。
当初接手这案子时,我发现这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78岁的张老太太欠朱峰8万元钱,就将自己的住房抵押给了朱峰,2010年8月,朱峰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抵押房屋拍卖偿债。
案子分给我后,我不禁疑窦丛生,一个78岁的老太太,每月有近2000元退休工资,自己住着一套55平方米的小房子,怎么会欠下一笔这么大的债务呢?
经过走访,我才知道张老太太借这笔钱是给大儿子张仁做生意用的。张仁债务缠身,早就外出躲债了。
这个案子如果强制执行,朱峰的债权是实现了,张老太太却会失去容身之所,她经得起这番折腾吗?
我找到张老太太的小儿子张义,询问他如果拍卖房屋,是否愿意让张老太太搬过去和他同住?或者由张义代替张老太太偿还债务?
张义回答我:“如果拍卖房屋,我母亲肯定宁死也不会搬出。去年我母亲曾将房产证抵押给典当行替我哥借了3万元,是我自掏腰包从典当行把房产证赎了回来。没想到这次她又犯糊涂借了钱,我是不会再替她还债了。”
我又找到申请执行人朱峰,做他的工作:“张老太太出于对儿子的信任和宠爱背了一身债,她年纪这么大了,身体又不好,你何不做做好人,等日后她去世了再拍卖房屋?”听了我的话,朱峰同意了。
2010年10月,朱峰和张老太太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张老太太每月从退休工资中拿出1000元还给朱峰,待去世后再一次性还清。今年8月,张老太太去世。两个儿子料理完母亲的丧事后,一起凑了62000元钱,由张义拿到法院当面还给了朱峰,至此,这个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执行法官如果多从当事人双方的角度考虑案件,效果就可能完全不一样。(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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