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王日成 通讯员曹墉力)日前,区社会医疗保险处联合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展医药相关单位用工情况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医保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专项行动共检查34家单位,包括21家医疗机构及其站点和13家药店。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检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普遍较好,能够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要求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但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在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缴纳时间上,存在着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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