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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猝死引纠纷 溪口调委会成功化解
稿源: 奉化新闻网   2011-10-29 14:42:44报料热线:81850000

  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蒋 凯 通讯员 卓建青 王君洋)一位外来员工晚间在暂住房内感到身体不适,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要求厂方赔偿,经当地政府介入调解,厂方给予了适当赔偿。10月26日,溪口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员工猝死纠纷。

  10月26日上午,溪口镇调委会工作人员正在办公,突然门外闯进20余人。他们情绪激动地向工作人员诉说了事情原委。原来,10月24日下午,在溪口一家五金厂上班的重庆籍务工人员陈某,在下班的时候感到身体不适,没有加晚班就回自己租的暂住房休息。据死者家属说,陈某在暂住房内感到身体愈加难受,其家属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护车将其送到市第二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闻讯后,陈某的家人及亲属从各地赶来,要求厂方对陈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他们认为陈某的死因是厂方在4个多月时间内连续加班、加点,过度劳累造成的。如果厂方不积极赔偿,他们就将采取过激行为讨说法。在了解情况后,调委会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该厂业主。据业主说,加班是员工为了多赚钱自己要求的,陈某猝死暂住房内,与加班没直接关联,可能与其体质有关,厂方很难接受赔偿要求。但出于对陈某意外死亡的同情,可以从人道主义角度补偿死者家属2万元。

  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分歧较大,镇调委会工作人员一方面向死者亲属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安抚死者亲属情绪;另一方面多次与厂方沟通,反复做思想工作。经工作人员不懈努力,双方于26日下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厂方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5.2万元。10月27日上午,死者家属将死者遗体火化后送回老家安葬。这一员工猝死纠纷得以及时平息。

编辑: 张赛霞纠错:171964650@qq.com

员工猝死引纠纷 溪口调委会成功化解

稿源: 奉化新闻网 2011-10-29 14:42:44

  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蒋 凯 通讯员 卓建青 王君洋)一位外来员工晚间在暂住房内感到身体不适,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要求厂方赔偿,经当地政府介入调解,厂方给予了适当赔偿。10月26日,溪口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员工猝死纠纷。

  10月26日上午,溪口镇调委会工作人员正在办公,突然门外闯进20余人。他们情绪激动地向工作人员诉说了事情原委。原来,10月24日下午,在溪口一家五金厂上班的重庆籍务工人员陈某,在下班的时候感到身体不适,没有加晚班就回自己租的暂住房休息。据死者家属说,陈某在暂住房内感到身体愈加难受,其家属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护车将其送到市第二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闻讯后,陈某的家人及亲属从各地赶来,要求厂方对陈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他们认为陈某的死因是厂方在4个多月时间内连续加班、加点,过度劳累造成的。如果厂方不积极赔偿,他们就将采取过激行为讨说法。在了解情况后,调委会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该厂业主。据业主说,加班是员工为了多赚钱自己要求的,陈某猝死暂住房内,与加班没直接关联,可能与其体质有关,厂方很难接受赔偿要求。但出于对陈某意外死亡的同情,可以从人道主义角度补偿死者家属2万元。

  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分歧较大,镇调委会工作人员一方面向死者亲属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安抚死者亲属情绪;另一方面多次与厂方沟通,反复做思想工作。经工作人员不懈努力,双方于26日下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厂方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5.2万元。10月27日上午,死者家属将死者遗体火化后送回老家安葬。这一员工猝死纠纷得以及时平息。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张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