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银行企业合心合力 联手联动保增长促转型
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扶持机制、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兼并重组、加快项目建设、培育新兴优势产业和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等七个方面
中国宁波网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省政府文件精神,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昨天,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保增促调推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在减轻企业负担和增强发展信心方面,将加强税收政策支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的扶持力度。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对经营困难、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经财税部门批准,可一次性缓缴3个月税款。对符合转型升级要求、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经统筹地人力社保、财税部门批准,允许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减征由企业缴纳的四项社会保险费。
在优化扶持机制和提升企业活力方面,建立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化小微企业创业扶持机制和企业创新扶持机制,积极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电子商务应用。从2012年起,市本级财政三年内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每个县(市)区和卫星城各建1个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在保持并优化外贸专项资金的基础上,2012年市本级财政再增加3000万元,用于增加对企业出国(境)参展和出口信用保险费用的补助。
在规范金融秩序和改进金融服务方面,增加有效资金投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推进金融创新。从2011年起,市本级财政三年内每年新增2000万元用于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新增1000万元用于融资性担保风险补偿。引导各商业银行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确保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
在支持兼并重组和着力解难帮困方面,鼓励支持县(市)区制定出台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帮助企业解决转贷困难。同时,开通企业兼并重组“绿色通道”,以能动服务、能动司法帮扶困难企业。
在加快项目建设和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方面,重点是抓好重大项目生成、储备和前期,加快重大项目审批和落地,鼓励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围绕“六个加快”战略部署和海洋经济战略推进要求,加快启动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允许民间创业主体采用实物、商标、专利、著作权、土地使用权、拥有的其他公司股权等,以货币估价、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在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培育新兴优势产业方面,实行有保有压的差异化产业政策,利用差别电价、水价等经济杠杆,进一步建立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倒逼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转型升级。同时,培育扶持优势产业链,以总部经济为抓手,强化服务业引领作用,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从2012年起,市本级财政三年内每年新增2000万元设立产业链培育资金。
在优化政府服务和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方面,将积极开展闲置用地清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示范工程建设,针对中小企业的“走进企业、破难促调”专项活动、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宁波日报记者俞永均 卢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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