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20年计划相继建设2号线二期、3号线、4号线及5号线一期工程,基本形成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网络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下午,全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鉴于第一轮轨道交通项目土建工程将基本完工,我市全面启动第二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计划2013年至2020年相继建设2号线二期、3号线、4号线及5号线一期工程,基本形成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网络。
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奇出席会议,并与各县(市)区17个财政主体签订了第二轮轨道交通建设筹资责任书。
按照国务院批复,我市第一轮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周期为2008年至2015年,将先后建成轨道交通1号线全线、2号线一期工程,至2015年形成轨道交通“十”字骨架,线路总长72.1公里,总投资约为370亿元。截至目前,第一轮规划建设累计完成工程投资118亿元。1号线一期工程所有地下车站基本实现结构封顶,11条地下隧道贯通;2号线一期工程14个地下车站开工建设;1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国家发改委。
为进一步加快构筑现代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我市全面启动第二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计划在2013年至2020年期间,相继建设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3号线、4号线和5号线一期工程。第二轮规划建设完成后,我市将基本形成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网络,方便市民换乘,最大程度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充分征求各县(市)区意见基础上,轨道交通第二轮建设资金筹措在继续坚持第一轮“集中财力办大事”基础上,采取“政府主导,市区联动;一线一筹,辖区分担;多元筹资,统一运作”的原则,实行“征地征收补偿资金+轨道交通发展基金+轨道交通沿线各站点周边土地储备”的模式。本次签订的筹资责任书,筹资主体包括市本级、各县(市)区等17个全大市范围内的财政主体。
刘奇在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统筹,积极做好征地拆迁、政策处理等工作,全力以赴加快第一轮轨道交通建设步伐。各筹资主体要切实承担资金筹措责任,认真统筹本地财政平衡,优先安排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努力保持筹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轨道交通建设提供扎实的资金保障,稳步有序推进第二轮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为深入实施“六个加快”战略、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勇主持会议,副市长苏利冕、市长助理林静国出席会议。(宁波日报记者冯 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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