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今天起至明年4月30日,全市进入冬春季森林防火期。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日前对做好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市森林消防指挥部要求各县(市)区大力营造森林消防浓厚氛围,树立抓防火就是抓发展、抓民生、抓稳定的理念,始终保持高度戒备,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疏堵结合,严格火源管理。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暨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等活动,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在林区吸烟、野炊、烤火取暖、上坟烧纸等非生产性用火,严禁未经授权单位批准进行生产性野外违法用火。违者依法予以处罚,对引起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森林防火期内,各地要组织人员加大巡山密度,做到严防死守。一旦发生火情,严格按照预案规定,以火为令,快速反应,靠前指挥,周密调度,科学扑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上山扑火,严禁在大风、陡坡等危险环境直接扑打火头,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宁波日报记者孙吉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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