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开始向困难群众发放2011年第三季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将在本月15日之前完成,惠及全市8万余人。
据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监测,2011年第三季度我市食品类价格同比涨幅为14.3%。此次发放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金额为:当地月低保标准×14.3%×4.5。根据最新的宁波市城区低保标准每月525元,这意味着宁波城区的困难群众可拿到338元的物价补贴。
据悉,此次物价补贴的发放范围:全市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象,持《社会扶助证》的低收入生活困难家庭成员和持《重度残疾人救助证》的贫困残疾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所需资金按低保资金渠道列支。市级财政按规定对市六区和经济欠发达乡镇给予补助。宁波晚报记者 滕华 通讯员 陈绍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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