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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申报工作开始
稿源: 中国象山港   2011-11-04 15:24:28报料热线:81850000
  昨日,记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申报工作已经开始,预定于2011年12月10日结束。请学生到所在学校,其他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丹东、丹西、石浦居民到所在社区)抓紧办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我县不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农户籍人员(包括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未成年人和学生)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标准为老年居民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400元;非从业人员个人缴纳450元,财政补助150元;未成年人和学生个人缴纳100元,财政补助160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残疾人或持有《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民政优抚对象的参保人员全额由财政负担。年度内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3000元(含)以下部分可由基金支付20%至40%;年度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可由基金支付50%至85%。年度内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累计15万元以上部分,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记者 罗旋 通讯员 李文波)

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

象山县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申报工作开始

稿源: 中国象山港 2011-11-04 15:24:28

  昨日,记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申报工作已经开始,预定于2011年12月10日结束。请学生到所在学校,其他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丹东、丹西、石浦居民到所在社区)抓紧办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我县不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农户籍人员(包括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未成年人和学生)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标准为老年居民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400元;非从业人员个人缴纳450元,财政补助150元;未成年人和学生个人缴纳100元,财政补助160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残疾人或持有《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民政优抚对象的参保人员全额由财政负担。年度内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3000元(含)以下部分可由基金支付20%至40%;年度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可由基金支付50%至85%。年度内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累计15万元以上部分,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记者 罗旋 通讯员 李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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