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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女职工流产最多可休50天 男性有7天"产假"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1年11月23日 07:30
关注百姓 关爱生活  中国宁波网新闻热线:13777110707

  各界热议

  前天,国务院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引起国内各界尤其是众多女同胞的高度关注。

  延长产假有利于优育

  北京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长贾俊玲:学者一直在呼吁多放一些产假,有一个原因就是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一个妇女一生可能只生一个孩子,只有一次产假,更应该多增加一些天数。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孙树菡:延长妇女产假对优生优育有一定的好处,产假有利于女性劳动力的恢复,生产后需要一段恢复期,如果产假休息好有利于现在提倡的母乳喂养,那么从保护妇女儿童的角度都是应该的。

  建议出台相关配套规定

  有职场女性则担心:按“用人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以罚款”的提法,对于那些不规范的用人单位来说,这样的违法成本还不算高。

  有网友认为:新条例意见稿应有相关的配套规定,保障女职工在这方面的权益,解女性难找工作,容易被解聘之忧。本报综合报道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崔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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